《詭異降臨:開局擁有萬億冥幣》第899章 契約詭異(感謝大佬saki激推bot打賞的大神認證!)(2)

作者:陳木·3個月前

唯一中不足的是,一個人只能契約一隻詭異!

所以直到現在,陳木都沒捨得用這一機會,一直留著,等著最合適的件。

(PS:契約第一次介紹詳見第八章)

當看到眼前詭尊級的飽飽時,陳木覺得,這一機會終於到了。

詭尊級,算得上如今最強戰力。

即使在對上詭道至尊,應該都有一戰之力。要不然曾經的地獄獵手,也不會威震地獄,是詭道至尊的頭號爪牙。

而且飽飽不是人形,沒有人類智慧,作為一隻貓,契約之後也容易流。

再加上飽飽是隻初生的貓,沒有社會關係,像一張白紙。

長得也可,還懂得知恩圖報,就算是當來養,都是一件養眼的事

契約下來之後,還能避免被別人騙走,從此只屬於陳木一人。

陳木一通分析下來,覺得飽飽就是最合適的,契約詭異件!

“我的契約名額,就給你吧。”

陳木著飽飽的頭,他已經下定了決心。

上一世時,陳木見過別人契約詭異。

契約詭異的方法很簡單,將兩者的混合,在兩人周圍畫出一個圈。

只要兩人在圈中,站立超過十分鐘,契約印記將會完全形

不過契約印記的形過程,會有點難和疼痛。

即使是詭尊級的強者,也無法免疫這種疼痛效果。

陳木猜測,這是為了防止有人,趁著高階強者不注意,用戰鬥後流的混合一下,在兩人周圍畫個圈。

如此一來,一個詭民如果運氣好,甚至能趁著詭尊不注意,契約一個詭尊。

這不是扯淡麼!

所以契約過程中,詭尊能明顯覺到不適,這種不適會提醒詭尊,他正在被契約!

如果強者不是真心願意被契約,那麼這種疼痛的不適,會迫使強者離開圓圈範圍。

什麼?你問如果是一個詭尊,著一個詭民簽訂契約,抓著詭民不准他離開,那詭民豈不是毫無反抗之力,只能乖乖等十分鐘,被強迫著契約了?

老鐵我說實話,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還是從了詭尊吧。

畢竟人家一個詭尊,契約一個詭民,不亞於霸道總裁上我。

說白了,十分鐘+契約的疼痛,只是為了提醒強者,不要被有心人契約了。

陳木看著飽飽,他看到旁邊的貓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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