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們都沒人說完,剩下的四人,腦海裡都在想著各自的命運。
目前來看,殺人的只有兩個詭——黑袍和館長。
館長殺人,只殺那些吸菸、擾秩序的。目前來看,對玩家們幾乎沒有威脅。
真正能殺死玩家的,也就只有黑袍一個詭異了!
可問題的關鍵是,館長給了對付黑袍的辦法——白天不借給黑袍書,就能確保玩家夜晚安全。
這是明明白白寫在規則裡的!
【規則6:你們絕不能允許它借走書,才能確保你們夜晚的安全。】
【規則7:一旦黑袍讀者在白天借走了書,當晚你們中必定會死一個人,為它製作筆的工。】
這兩個規則結合起來,能得到一個明顯的規則:
【只要白天不借書給黑袍,玩家們晚上就是安全的,一旦借書給黑袍,晚上必死一個。】
但是田企用他的死亡,證明了這個規則是錯的——
白天不借書,晚上反倒會死人。
於是今天玩家們自然想到,規則是錯的那就反著來。
反其道而行之,把書借給黑袍!
可是今晚王杜瀾的死,卻又證明了這條規則是對的——白天借書,晚上必死一人。
這一下,就連陳木都眉頭鎖。
一個規則又對又錯,遵守它會死,不遵守也會死。
還有比這更離譜的規則?
陳木想到了,其中最關鍵的,是黑袍殺人的發條件。
到底什麼況下,才會發黑袍殺人?
難不跟借書無關,真正的殺人條件,其實另有其他?
陳木也這樣想過,不過仔細考慮了一下,他便否認了這一新想法。
因為在規則中,館長的三條規則,都在強調——黑袍是否殺人,與白天是否借書有關!
要是一條規則也就罷了,這可是整整三條規則!
據陳木對詭門的理解,連續三條規則強調,說明“黑袍殺人”和“借書”必然有某種聯絡,不可能會閒著沒事寫。
在詭門中的規則,要麼正確,要麼錯誤,但都指向線索!
正確的規則從正面指向線索,錯誤的規則從側面暗示線索。
唯獨不會有寫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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