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知微把那塊素帕收進袖袋時,指尖到了裡面還藏著的半張黃綢卷軸。沒多看,只將帕子疊好塞進腰間暗袋,轉對春桃說:“走,去司正司。”
春桃跟上來,腳步有些發:“娘子,真要去查賢妃的事?這事……牽扯太大了。”
“正因為牽扯大,才得到我手。”蘇知微走得不快,但每一步都穩,“皇上不會無緣無故讓我協理案子。他要的是個能查清的人,不是個只會哭訴的嬪妃。”
兩人穿過兩道宮門,到了司正司外。門口守著兩個小太監,見來,互相遞了個眼,也沒攔。
主事太監姓趙,五十出頭,臉上總掛著一層油。他坐在案後翻著簿子,眼皮都沒抬:“蘇才人來了?有何貴幹?”
“奉旨協理賢妃案。”蘇知微從袖中取出黃綢卷軸,平放在桌上,“請調閱證登記與初勘筆錄。”
趙太監終於抬頭,目在卷軸上掃了一圈,又落回臉上:“這案子還沒定,皇后娘娘親自盯著,非級材料也不能隨意付。”
“我不看口供,也不翻審訊記錄。”蘇知微語氣沒變,“只看證清單和現場初報。若有違制,您可當場作罷。”
趙太監眯起眼:“你一個七品才人,懂什麼查案?”
“我不懂規矩,活不到今天。”直視著他,“宮規第七條第三款:凡涉後宮疑案,經皇帝特許者,得查閱非級案卷。您若不信,可去勤政殿核對聖諭原件。”
趙太監終於嘆了口氣,招手讓底下人取來一本厚冊子,推到面前:“只能在這兒看,不能帶走,不準抄錄全文。”
“抄要點不犯。”蘇知微坐下,翻開冊頁。
字跡工整,記錄清晰。
賢妃,承華殿,三日前夜戌時發現後窗開啟,窗臺留有男子鞋印一枚,長八寸三分,方向由外。
寢殿茶几上置青瓷盞一隻,有殘茶半盞,氣味微苦,疑似安神類藥湯。
次日清晨,賢妃未召宮人殿,直至巳時方出,神恍惚。
指控由此而起——私通外臣,敗壞宮闈。
蘇知微一頁頁翻過去,眉頭越皺越深。沒有傳喚侍衛巡查的記錄,沒有查驗鞋印來源,甚至連茶盞是否送檢都未註明。
合上冊子:“我能見賢妃一面嗎?”
“你想見誰?”趙太監冷笑,“這種事,哪有嫌疑未清就准許串供的道理?”
“我不是去串供。”站起,“是核實時間線。若連當事人話都不能問,這案子查不下去。”
趙太監盯著看了半晌,終是揮了揮手:“去吧。但別提我沒提醒你,賢妃可不是好相與的主。”
賢妃坐在堂中,穿一件月白衫子,髮髻簡單挽起,手裡著一串佛珠。
見蘇知微進來,手指一頓,佛珠輕輕磕在案角。
“蘇才人。”聲音很輕,聽不出緒。
“臣妾見過賢妃娘娘。”蘇知微行禮,不卑不。
賢妃沒讓免禮,也沒起,只問:“你來做什麼?”
“為娘娘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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