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罪臣女:後宮法醫求生記》第396章 質疑反駁,蘇知微應對自如(1)

作者:荒游麟焱的昊子陽·3個月前

殿中那三下輕點,像是敲在人心上。蘇知微站著沒,手還搭在木匣邊緣,可知道,這安靜撐不了多久。

果然,一個穿緋袍的大臣站了起來,聲音不高不低:“蘇才人所呈證,看似詳實,但來源是否合法,尚需斟酌。”他頓了頓,目掃過案上那些紙頁和骨片,“賬本副本從何而來?百姓私骸,刑部可有備案?若無文書為憑,此等證,恐難律法之眼。”

另一個紫袍員也跟著起,語氣更:“匠人畫押口供,不過幾張爛紙,誰不能偽造幾個指印?再說,他們說被黑人強徵,可有人親眼看見?若是一群刁民藉機生事,誣攀貴戚,豈非搖國本?”

兩人一唱一和,殿裡氣氛又了幾分。

蘇知微抬眼,聲音平直:“賬本副本,取自戶部公開抄錄檔,每月初五由吏員張於東廊,供各司查閱。我遣宮春桃,以七品才人份按例抄錄,並非竊取。”說著,看向春桃。春桃立刻上前一步,從袖中取出一張蓋有小印的單子,雙手捧起,“這是當日領紙登記簿的副聯,上有值房吏員私章。”

那大臣看了一眼,沒說話。

蘇知微繼續道:“火漆封罐的骨片,是城南塌方後百姓掘出,當場報,刑部差役到場收驗,留有接案底冊編號——丙字三百零七號。罐火漆印未拆,直至今日當庭開啟,程式合規。”

轉向第一個質疑者:“《大曜律·訟篇》第三條明文:冤案申訴,許用民間呈遞證,只要封存完好、來源可查,即可採信。請問大人,我哪一條不符?”

那人,終究沒再開口,慢慢坐下。

第二個大臣卻不肯罷休:“就算證來路說得通,匠人口供仍不可盡信。他們傷痕在?那就請當場查驗!若只是舊傷冒充,又當如何?”

蘇知微點頭:“可以。”轉頭對春桃說,“去請兩位年長匠人進殿,就在偏門候著,帶了醫士隨行。”

春桃應聲退下。不過片刻,兩名灰老漢被帶殿中,腳步蹣跚,其中一個胳膊吊著布條。太醫院一名醫也跟著進來,在眾目之下查驗二人上疤痕,提筆記錄,確認多為陳年鈍與墜所致,與工程事故吻合。

蘇知微接過醫文書,舉給皇帝方向:“十七名匠人,九人至今帶傷,四人殘疾。他們不是鬧事,是活下來的。”

殿中一片靜默。先前開口的兩個大臣臉發白,低頭盯著笏板,不再言語。

可還沒完。

一位鬚髮皆白的老尚書緩緩起,是禮部那位,聲音沉緩:“砒霜致死一事,本存疑。你說趙五胃中有毒,七日發作。可砒霜烈,服之即吐腹痛,怎會拖到七日後?若他本就弱多病,猝然離世,你卻說是慢毒,豈非臆斷?”

旁邊兵部侍郎也接話:“還有那殘破兵符,僅半個‘衛’字,背面紋路又能證明什麼?前朝流散民間者甚多,難保不是巧合。僅憑此,就想牽連貴妃母族,未免太過武斷。”

這兩問,比剛才狠得多。一個是攻的醫學依據,一個是打最關鍵的關聯證據。

蘇知微沒慌。早料到會有這一遭。

對春桃使了個眼。春桃立刻捧出一張攤開的紙,上面用墨線畫了表格,列著不同劑量砒霜攝後的症狀週期,底下還寫著出:“據《千金方》卷十二載:‘小量頻服,積毒於胃,初則食慾減退,繼而胃壁潰腐,七日至十日間突發劇痛而亡,狀似急症。’”

指著紙上一條紅線:“趙五死前七日,曾向同鄉提及‘飯後心口如刀割’,鄰里可證。死後驗,胃壁有明顯腐蝕痕跡,與文獻所述完全一致。這不是病亡,是被人一點點喂毒,等到閉時,再讓他‘病故’。”

抬頭看那禮部尚書:“大人讀經義,想必也通醫典。若您不信,可喚太醫署三位醫正當庭對質,看看我說的有沒有錯。”

老尚書張了張,最終只哼了一聲,坐了回去。

蘇知微又從木匣底層取出一頁紙,是端王昨夜檔摘錄。沒展開全卷,只亮出其中一段文字,朗聲道:“貴妃母族,曾在前朝獲封‘鎮北衛’統制銜,掌邊軍排程。其府邸私印背面,刻有云雷紋,為家族獨用標記。”

將一張拓片放在案上,一邊是殘符背面的紋路,一邊是另一張拓印,兩者並列,線條嚴

“此拓片,取自貴妃母家舊宅翻修時挖出的石匾殘角,由工部匠作存檔。紋路比對,出自同一模。請問兵部侍郎,天下可有第二家,敢用前朝軍統制印紋?”

那侍郎臉變了變,頭滾一下,終是低頭不語。

殿中再無人起

退

殿

退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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