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我的版圖有點大》第202章 匠人出走 秘方外流(2)

作者:青簡聽雨·4個月前

始皇冷笑,“朕的天工院,給不了他們這些?”

秦風出列,沉聲道:“陛下,天工院匠人待遇,已是優厚。

然人心不足,慾壑難填。

尤其關東新附之民,對帝國認同不足,易為重利所

此次雖追回秘方,懲叛徒,然此例一開,難保無後續效仿者。

臣以為,當從子上,加強對工匠,尤其是掌握核心技藝工匠之管控與籠絡。”

“哦?你有何策?” 始皇看向秦風。

“臣奏請,立‘匠籍司’,專司天下百工,尤其是天工院及府所屬重要工匠之管理。”

秦風早有腹案,侃侃而談,“其一,定‘匠籍’。

仿軍功爵制,為工匠評定等級,劃分‘匠籍’。

自下而上,可為學徒、匠人、匠師、大匠師、宗匠。

不同等級,對應不同俸祿、田宅、乃至爵位賞賜。

宗匠者,可比大夫,見不拜。

使其有晉升之階,榮譽加。”

“其二,行‘連保’。

工匠需有保人,同坊工匠,五人或十人一保,互相監察。

一人出事,同保連坐。使其不敢輕易妄。”

“其三,嚴‘出’。

匠人,尤其高等匠人,出工坊、與外接,皆需記錄報備。

其家眷,可集中安置於‘匠苑’,予以優,亦為質也。”

“其四,重‘教化’。

定期宣講律法,申明大義,使其知叛逃之利害,曉忠君報國之榮

設立‘匠學’,選拔工匠子弟學,既傳技藝,亦教忠孝。”

“其五,厲‘賞罰’。

有功者,重賞,甚至賜爵。

有過者,嚴懲不貸。

如王五等叛逃者,腰斬棄市,家眷沒為奴。

使天下工匠皆知,忠於朝廷,前程似錦;背叛朝廷,死路一條,禍及家人。”

殿

調

使

祿

耀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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