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穿男:全家都是顯眼包》第294章 有人陷害我!(1)

作者:利刀禾·2個月前

這句話是題眼。

寧意隨即展開三條的制度建議。

其一,通言路。

“人之一,手湯火,痛覺瞬傳於腦,腦即命手避,故手不爛。若手腦之間筋脈斷絕,手雖焦爛,腦猶不知,則其人廢矣。國亦如是。”

“百姓之苦樂,即國之手足之痛。若言路壅塞,民聲不達於上,則朝堂之上雖日日議政,所議者不過臆想。”

“故當設常例,許民間以固定之途呈報利弊得失,不使一介草民之冤苦沉沒於層層公文之中。”

用人的神經傳導來比喻資訊反饋機制,形象,直觀,考讀著不費勁,道理卻一針進去了。

其二,明考績。

“古有采詩之,行於田間阡陌,採民歌以觀風俗,進於天子以察治。今宜師古而不泥古,遣清正之吏定期巡行州縣,聽百姓之評議,核員之實績。考績之法不獨取於上之薦,亦當參酌於所治之民。上下互量,方得其真。”

這段相當於提出了一個“自上而下的考核”與“自下而上的評議”相結合的員評價系。

其三,明法度。

“矩之所以為矩,在其可見、可持、可傳。今律令繁雜,多藏於署之中,百姓不知法而畏法。當擇其要者,刊佈於市集路口,使黎庶皆知:犯某事者罰若何,吏逾矩者懲若何。矩懸於眾目之下,則強者不敢恃勢凌弱,弱者有所據而不懼。”

法律公開。

寫到紙上,到牆上,讓所有人都看得見、讀得懂。

有了這個前提,“絜矩之道”才不是一句空話。

三條建議寫完,寧意收束全文——

“是故,絜矩之道,大而言之,天下之公理也;小而用之,施政之利也。”

“君子持矩而行,非獨以約己,實以垂範於天下。”

“矩正則人心正,矩公則天下公。此《大學》所以言平天下在治其國者,蓋治國之要,在立此公矩也。”

最後一筆落定,寧意擱筆,轉了兩下僵的手腕。

通篇讀了一遍。

沒有犯忌諱的字眼,邏輯也沒有跳的地方。

“矩在民手”思忖了片刻,終究還是留了下來——改掉它,這篇文章就洩了氣,變跟別人一樣的套話。

留著。

將草稿疊放在桌角,又出一張新的鋪好。

準備寫第二篇之前,有點饞了。

從食袋裡掏出一些寧晉做的桂花糕。

嗯,經過門口檢查,已經變桂花爛糕了。

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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