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穿男:全家都是顯眼包》第310章 臣以六字歸之:明權、簡文、移冗(1)

作者:利刀禾·2個月前

先把核心論點立住:問題不在多,在權散。

然後把文章切三個板塊。

每個板塊對應一條的解法。

第一條——一事一主,權責歸一。

“今朝廷遇事,輒命數部會商。戶部管銀子,工部管人工,兵部管調遣,吏部管用人,四個衙門坐在一議事,各打各的算盤,各護各的地盤。”

“……議了三天,結果就是一紙容臣等再議的公文遞上去。陛下看了想罵人,百姓等著想哭。”

這一段寧意寫得故意通俗。

殿試的閱卷流程是這樣的:先由翰林院的讀卷初審,選出最好的十份呈給皇帝覽。讀卷是文人,喜歡文采;但最終拍板的是皇帝,皇帝喜歡什麼?喜歡看得懂。

所以這篇文章的策略是:框架用標準的策論格式搭,裡的話說得越明白越好。

讓讀卷覺得你有學問,讓皇帝覺得你說的是人話。

“臣以為,當立一事一主之制。凡朝廷辦之政務,不論大小,必指定一名主總攬其事。”

“此主有權調撥所需之人、財、,相關各部當配合而不得掣肘。”

“事則主領功,事敗則主擔責。絕不許數部會辦、無人負責之舊習再行。”

寫完這段停了停筆,在“不得掣肘”四個字下面加了一行註釋的論述:

“或曰:權歸一人,恐生專擅。臣曰:專擅之患,可以監察制之;推諉之害,無藥可醫。”

“專擅者猶可以法糾之,推諉者則法無所施。且主之權繫於一事、一時,事畢則權收。非終之授,何來專擅之慮?”

這段話的邏輯鏈條很:你怕放權會導致專權?那我告訴你——專權的問題是可控的,有監察系統盯著呢;但推諉扯皮這個病,你用什麼法子都治不了,因為它的本質是“找不到該負責的人”。

而且特意加了“事畢則權收”這個限定條件。

專案制管理的核心要義——臨時授權,用完即收。

這跟封疆大吏的永久權力有本質區別,皇帝不用擔心養出尾大不掉的權臣。

第二條——奏事四要,刪繁就簡。

這是全篇最得意的一段。

“臣竊觀今日奏章之弊,冗長者輒萬言,引經據典、鋪排辭藻,讀之文采斐然,讀畢不知所云。”

“陛下日理萬機,每日批閱奏章數十上百份。”

“若每份皆萬言,則陛下一日之中僅讀奏章便需六七個時辰。讀都讀不完,遑論批覆?遑論思考?”

寧意寫到這裡,能想象皇帝看到這段時的心,大概是那種終於有人替自己說出了心裡話的解氣。

話說前世,朱元璋求賢若,號召大家暢所言。

刑部主事茹太素是個實在人,連夜肝出一篇款長文,足足一萬七千字,洋洋灑灑獻上五條治國大計。

滿

便

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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