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從黃巾起家》第70章 閻羅殿(2)

作者:歷史塵埃·5個月前

猴子沒有急著派人潛真定城。

他花了整整兩天時間,從黑山數萬人中,挑選了十二個人。

這十二個人,不是強力壯計程車卒,也不是孔武有力的悍匪。

他們是:一個在真定城裡討了十年飯的老乞丐;一個走街串巷,知城所有後門狗的貨郎;一個曾在縣衙廚房幫過工,知道所有胥吏口味的婦人;還有幾個……原本就是真定周邊的地、無賴,因為犯了事才逃進黑山的亡命徒。

這些人,在舊的黑山系裡,是最低賤、最不起眼的存在。

但在猴子眼裡,他們就是閻羅殿的眼睛和耳朵。

“都聽好了。”猴子坐在唯一的桌子後,學著劉猛的樣子,面沉如水,“主公的命令,是要咱們把真定城變一個服的娘們,上有幾顆痣,都得給咱們清楚了!”

他將一袋沉甸甸的銅錢拍在桌上。

“這是預支的經費。你們進去,什麼都不用幹。就跟以前一樣,該要飯的要飯,該挑擔的挑擔。但是,耳朵都給我豎起來!”

“我要知道,縣衙裡的書佐張三,他老婆是不是跟隔壁布莊老闆有一。”

“我要知道,管城門的隊率李四,他每晚是不是要去城南的私娼寮。”

“我更要知道,誰家兒子被人打了,誰家田地被人佔了,誰心裡窩著火,想殺人!”

猴子站起,眼中閃爍著興而又殘忍的芒。

“記住,咱們閻羅殿,不審間案,只斷司狀!咱們要找的,就是那些心裡有鬼的人!找到他們,記錄下來,這就是你們的功勞!”

“是!”十二個人齊聲應道,聲音裡著一抑了許久的激

一個瞎了一隻眼的老乞丐,咧開豁牙的,嘿嘿笑道:“殿主放心,真定城裡誰的裡有屎,我老花子門兒清!”

當天深夜,十二道影,如同滴水中的墨,悄無聲息地融了真定城的夜

又過了兩天。

第一份報,被秘送回了山谷。

報的,是一個不起眼的孩報藏在一塊烤焦的餅裡。

猴子展開那張寫得歪歪扭扭的布條,上面的字跡很簡單:

“倉曹吏,吳謙。為人清廉,不貪不賭。獨子吳小二,三月前,被縣令外甥‘趙三公子’縱馬撞斷左,至今臥床。吳謙曾告,被縣令下,反斥其‘教子無方’。此後,吳謙閉門不出,時常深夜獨自對月飲酒,捶頓足。”

猴子看著這份報,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

【找到了……】

他拿起筆,在一卷嶄新的竹簡上,鄭重地寫下了三個字:吳謙。

然後,他在名字旁邊,又寫下了五個字。

“第一釘子。”

他放下筆,抑住心的狂喜,轉後一個幹的漢子下令。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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