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權臣》第654章 買來的官職!(2)

作者:蜂蜜柚子·5個月前

“去搶?去搶哪有市舶司賺錢快?”

“那你接下來怎麼辦?或許你岳家那裡能夠幫你出了這最開始的100萬貫,可是,三個月的時間400萬貫這筆錢上哪去弄?”

“這種事就不勞先生擔心了,而且,這400萬貫已經有人出了!”

“這世上還有這種冤大頭?”

邵伯溫的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

“當然有了,我這次就是景先生去幫我搬銅錢的!”

韓墨一邊說話,一邊拿出自己剛剛接手的印,然後在他剛剛寫下的一封手令上摁下了印章。

“搬銅錢?”

接過了韓墨剛剛寫下的手令之後,邵伯溫的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

“這、這……”

這哪裡是讓他去搬銅錢,這本就是讓他去抄家啊!

“先生放心,我讓李寶和韓世忠隨行,您負責出出主意,他們兩個負責辦事!”

“可是,你直接把家給抄家,那泉州那邊……”

話還沒說完,邵伯溫就想給自己臉上來一掌了。

這小子可是剛剛才接手了兩浙東路安使的職位,現在這個時候,理論上來說整個兩浙東路,所有文武員那是都要以他為首啊……

而且,韓墨這小子賊的地方在於,他沒有把這道命令直接下達給泉州的地方府,而是,直接用安使的特權,調了泉州水師!

只要他們這邊的行夠快,自己不走風聲,恐怕家就是聽說了韓墨就任兩浙福建沿海制置使的職位,也不會想到韓墨這小子居然要直接給他們來個一鍋端。

畢竟,絕大多數的朝廷員做事的時候,可都不會像韓墨這樣,二話不說,上來就是一擊必殺。

“這是錢家那邊剛剛派人送來的,他們整理的所有家的罪證,是他們這些年來欺上瞞下,收買員,從市舶司那邊逃的稅款,就已經多達了幾千萬貫,更讓人沒辦法忍的是,他們居然敢把我大宋的子民賣到爪哇去,這樣的人家不該殺嗎?不該抄家滅族嗎?”

韓墨一邊說話,一邊從旁邊的屜裡,拿出了錢朗剛剛派人送來的東西。

看著那上面一封封的口供,就是邵伯溫一下子都沉默了。

這每一封口供的上面,全部都有當事人的出來歷,以及所有經手人的簽字畫押。

按照大宋律法,這裡面隨便拿一條拿出來都夠殺頭了,這厚厚的一沓,看起來足足都有半尺厚了,在這麼多的證據面前,就是邵伯溫都沉默了。

“願為大人效勞!”

“這件事宜早不宜遲,李寶他們已經準備好了,此次就勞煩先生了!”

“那家的那些商船?”

“先生只管全都扣下,這事後嘛,自然會有人去聯絡先生,到時候先生把那些看起來木頭多些的不堪驅使的,多賣一些給他就行了!”

聽邵伯溫這麼一說,韓墨立刻笑著說道。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