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衛兇猛》第80章 史無前例的贊助合同與史無前例的賭約(1)

作者:流浪沙鷗·5個月前

耐克先是在市收市之前,宣佈以2.86億金外加技、運營初創品牌fanx,取得30.1%的份。

這個震撼的訊息迅速引發市場的軒然大波。

隨即,耐克董事長和fanx的董事長兼創始人吳素士共同召開隆重的釋出會,會議上範希的母親吳素與耐克創始人菲爾奈特共同宣佈,範希接下來將以每年不低於1350萬金的代言費用代言該品牌,合同期為5年,並且會在今年6月份之前推出第一款重磅簽名鞋。

同時他們還宣佈,範希是這家品牌的最大東,他擁有35%的份。他的母親是第二大東。

耐克出錢出力,反而是第三大東。

並且以耐克的出資額度,這家初創品牌的估值已經超過10億金。

而這全部寄託於範希一人的影響力上。

這個訊息的釋放引發了軒然大波。

範希在回到更室的時候,他發現周圍的隊友都在接聽電話。

這個訊息對nba的普通球員來說,影響不大。但對超級巨星們來說,卻不吝於投下一顆震撼彈。

就好比凱文加特當年簽下一份1.2億金的超級合約。

因為加特當時只不過是一個才打了兩三個賽季的新球員,那些在聯盟打了大半輩子的超級巨星們甚至都還在拿三四百萬金的合同,薪金嚴重倒掛導致nba停擺了半個賽季。

現在,fanx和nike達的合約也是這個質。

nba確實存在過利潤分合同,也存在過高薪代言合約。比如勒布朗詹姆斯,他初聯盟就拿到了7年9000萬金的當時第一天價合同,凱文杜蘭特在剛加盟聯盟時候,也獲得了耐克的6000萬金合約。

還有德里克羅斯,他從阿迪達斯那兒拿走的合約金額超過八千萬金。

勒布朗詹姆斯在去年和耐克完了續約,雖然沒有金額但每年從耐克的收會帶走兩千萬金。

相比之下,科比布萊恩特在球鞋代言合同方面的收一直於詹姆斯。因為科比是從阿迪達斯轉投過來的,在2003年和耐克簽約的時候,才拿到5年4500萬合同。同期一場比賽未打的詹姆斯則簽下7年9000萬合同。其後科比在2007-2010簽下3年4200萬合同以及在2011-2016簽下每年1500萬合同。

德里克羅斯、凱文杜蘭特、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萊恩特,這是當前nba球鞋代言合同最高的四名球員。

但是,範希的這個合作模式一齣。

他們立即毫無優勢,甚至可以說是被碾了。

範希和他的父母拿走了接近百分之七十的份,而且,範希還擁有每年不低於1350萬金的代言費用。

這是當前僅次於詹姆斯、羅斯、科比之後的現役第四大代言金額,比凱文杜蘭特的高得多。

並且,範希拿到的分比例遠比喬丹的分比例高。喬丹在1989年與耐克達一份終合約,他從耐克得到4.5%的權,如果他沒有在2003年作出改變,按照耐克現在2000億左右的市值,他的價將達到90億金。

不過,喬丹在2003年作出了新的決定。他和耐克方面過新的方案,耐克用aj品牌每年66.7%的利潤分紅權換回了喬丹手中的4.5%份。

也就是說,範希一個初出茅廬不到兩個月的落選秀菜鳥,他從耐克拿到的分超過了籃球之神。

並且,最重要的是,aj是耐克的子公司,而新立的fanx是獨立存在的,耐克只是佔了一小部分份,並且還要按照規定無償的提供他們的設計團隊與營銷,fanx的球鞋將出現在任何一個他們想出現的直營店裡。

呼!

勒布朗詹姆斯在和他的經紀人通完電話後,他憤怒的踹翻了一把椅子。他認為自己被欺騙了,他如今的球鞋銷售量冠絕全世界,他的簽名鞋系列在北每年都能達到3億金的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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