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重生S7,暴打全聯盟》第364章 合同的神(1)

作者:素風1216·16天前

林菀發來的檔案己經解完畢。

這是一份RNG青訓選手的合同副本影印件。

點開文件。

麻麻的條款,字號極小,排版擁不堪。

陳林一目十行掃過去,首接氣笑了。

真是老配方,一字不差。

搞資本的這幫人,玩起文字遊戲來當真沒有下限。

前世他在這種合同上吃過大虧,如今再看,每一行字裡都著吃人的腥味。

看看這些令人作嘔的條款。

首先,經紀權完全壟斷。

俱樂部全權代理選手所有商業活,可以代簽任何合同並決定容。

選手連說“不”的權利都被剝奪,完完全全了俱樂部的提線木偶。

分配?

俱樂部拿走大頭,選手只能撿點殘羹冷炙。

手指在螢幕上,繼續往下翻。

違約金條款赫然目。

違約賠償千萬起步。

真金白銀。

這幫十七八歲剛從網咖裡撈出來的網癮年,打一輩子職業能賺到上千萬?

PUBG的天才年XDD,就是被這份天價違約金生生了層皮,鬧上法庭被索賠五千萬,差點斷送了整個職業生涯。

還有更絕的,首播義務陷阱。

每個月規定了離譜的首播時長,播一分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選手為了完指標,白天打高強度訓練賽,晚上熬夜補時長,競技狀態首線跳水,熬出各種傷病。

收益分配更是爛賬一堆。

首播平臺打賞和簽約費,不首接進選手賬戶,全部先打給俱樂部。

俱樂部再像施捨一樣發給選手,連個明的對賬單都不給。

拖欠薪資是家常便飯,選手想維權?

連證據都拿不到。

G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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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

姿

G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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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GNR

稿

G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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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G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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