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攪屎棍》第293章 大明月報第一刊(1)

作者:行者寒寒·5個月前

“這位鄉親問的好,大元帥專門就此事做過說明。

大元帥驚才絕豔高屋建瓴,將全國田畝分作所有權和使用權。

所有權歸屬朝廷,使用權歸屬百姓,從源上杜絕土地買賣。”高文興致昂揚的道。

從大明往前數的大一統王朝,但凡是農民起義頻繁的,基本就是因為百姓活不下去。

而活不下去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失去土地,便是土地兼併。

可卻並沒有一個王朝把這個問題解決,即使新王朝的建立者十分明確的知道,前朝是因為土地兼併過重才崩潰。

新王朝建立的過程,便是土地再分配的過程,開國元勳們自然分得其中最大的蛋糕。

而後一個新的迴開始,直到老百姓的土地再次被兼併的活不下去,週而復始,無窮盡也。

張世康將土地的權屬分兩個,算是對遏止土地兼併的一次嘗試。

他畢竟不是科班出,只能一步一個腳印慢慢索,過程中若遇到不合理的,再改便是。

他無非就是將後世攤丁畝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相結合罷了,但這條國策在朝廷裡還是掀起了不小的風浪。

不止是崇禎皇帝想掰開張世康的腦袋,看看張世康為何總是能想到這麼巧妙的解決方式。

就連朝廷裡現存的戶部員,也都嘖嘖稱奇,他們上雖然都說張世康離經叛道、胡作非為,但其實心裡都是佩服的。

雖然張世康所做的事,都充斥著腥、殘暴、魯莽、草率,但不得不說,卻都是行之有效的。

只要打贏目前的這場曠世鬥爭,日後再想作些什麼改革,阻力就相當的小了。

“使用權歸俺,所有權歸朝廷,俺只能種不能賣,是這個理兒不?”

在得了高文肯定的答覆之後,又有百姓問道:

“差爺,俺還有個問題,俺家人多,兒子就有仨。

如果平均分田地,俺家爺四個不夠種咧,俺能開墾荒地咩?如果能的話,這可咋算?”

“按照舊例,開墾荒地前三年不需承擔丁稅和役差,但同樣需要報備府,三年後照舊納朝廷現有丁稅制度中。

不過大元帥說了,土地雖然不得買賣,但卻可以租種。

譬如此番朝廷收回天下所有田畝,就連宗室和陛下的皇莊都不能倖免,但分配土地卻也是所有人都有份兒。

連帶著朝廷員、乃至其他有份的人,也都能與你們一樣分到部分土地。

陛下他老人家以及宗室、在朝員,自然不可能下地耕種,他們的土地一樣不得買賣,卻可以以一個合理的價格、以年為單位,租借給老漢這種家庭。

當然這都是自願的,而且也需要雙方去當地府報備,簽訂府擬定的租種文書。”

高文這麼一解釋,周圍的百姓們頓時都明白了。

“好哇!這樣真是好哇!”

周圍的百姓臉上都洋溢著笑容,對新的土地政策舉雙手雙腳贊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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