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深顯得萎靡不振,“其實是父王的意思。”
鬱照神詫異,最後按了按肩膀,“姑母知道了。”
“以後不要說反話了,不願就是不願,你又不是個件。”
“嗯!”
*
翌日公堂,誠如鬱照所料,刁難百出。
“文瑤郡主當初可有藉此案干涉定罪量刑,以報私怨?”
大理寺卿念出那一份指控時,也暗自驚懼,任誰見了都會覺得江宓是懷著死意狀告。
這犀利的言辭,除了,也沒幾個人敢直言。
鬱照欠回答:“未曾,之前也不過是就事論事罷了,誰料板上釘釘的事時隔至今還能有反轉。”
自是有人暗嘲的無賴臉實是醜惡。
江宓依照的叮囑在辭牒中清楚陳述,鬱照並不擔心。
今日連衡姍姍來遲,沒想到這一面,他的腳有問題,是一瘸一拐堂的。
他們之間裝著最相看相厭的親人,只要連衡出些微的笑,鬱照就瞬間垮臉。
世子作證,指認郡主當初當初未能釐清真相而執意讓鬱昶院判擔責,他的指證為堂上最耐人尋味的。
幾位長沉默。
若說連衡早就知道,那麼多半是勸過連殊切莫意氣用事的,可是也毫無作用,便也當然地存在質疑聲。
堂中的低聲被會審長們喝止,大理寺卿道:“世子雖是作為證人出現在場,可說辭始終難以服眾,世子之言又可有佐證?”
連衡彎腰矮,靜淡:“關鍵證人已經帶到堂外,可立刻傳喚,我只不過是為當初緘口不言而懺悔,所以今日才站在此,希可以向姑母解釋清楚當初的事實。”
“也姑母高抬貴手,寬恕鬱昶的過錯。”
他若有似無地掃視,劃過的脊背,鬱照收回餘,隻字不提,維持著冷傲的面。
刑部員正道:“帶人證證堂。”
一個約莫三十餘歲的人走,眼神遊移躲閃,不敢直視所有貴人。
鬱照私底下是沒見過的,也好奇會怎樣表現。
人的表達出人意料地清晰,口齒伶俐,本不同於在府中的謹小慎微,每一細節都表達到位。
“我曾見,鬱昶院判和杜院判同行,議論老王妃的病症,杜院判是看過鬱院判的藥方的,後來出現了兩份藥方,字跡相同,一份為原件,一份則當然地被認定為是藥方改良。
而正是第二副藥方與最後查到的含有毒的藥渣所契合。
我以為,筆跡是最好偽裝的……只是當初怪我還在王府當奴為婢,人微言輕,也更是堅信死守秘才不會招惹不必要的禍患。我沒有說,一個字都不敢多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