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錦衣衛辦案,老朱也攔不住》第261章 驚奇,洛凡在做賠本的買賣!?(1)

作者:0青蓮居士0·5個月前

“殿下,酒香也怕巷子深,這句話,你是聽說過的吧?”

“對於許多商賈而言,自己有好的商品,但是卻不被人知道,所以,很難賣得出去。”

“甚至是對於許多小商人而言,自己明明商品的質量更好,但是卻被其他的大商人兌得沒有生意,這樣的況屢見不鮮。”凡開口,對太子朱標闡述說道。

“不錯,這個孤知曉。”

朱標點了點頭,對於商業的知識,耳濡目染之下,朱標多多是有些瞭解的了。

“但是,如今有了報紙的話,可就有了一個展示的平臺了啊。”

“比如說,咱們生產腳踏車,質量更好,但是,卻有別的生產腳踏車的廠家與我們競爭。”

“那麼,雙方就屬於競爭關係了,百姓們買誰家的腳踏車,似乎都有可能。”凡跟著繼續開口,用腳踏車來舉例。

“不錯,是這個道理。”

這些都是很淺顯易懂的道理,朱標自然也明白的,因此,順著凡的話點了點頭。

“但是,如果這報紙,被整個應天府,甚至是整個大明的百姓都知道了呢?”

“那麼,想一些好的詞,放在報紙上,宣傳自己家的腳踏車更好。”

“甚至是,乾脆請來名人,來說自己的腳踏車更好。”

“那麼,百姓們再買腳踏車的話,大部分都會買我們家的吧?”

“這個,就是廣告了,以報紙為手段,廣而告之,來講述自己產品的優點。”

“不只是腳踏車,任何生意,甚至是客棧,酒樓這些都可以打廣告。”凡繼續說道。

原來如此!

聞言,朱標的臉上出了驚歎之來。

原來,想讓自己家的生意更好,竟然還有廣告的這個說法。

凡,你做生意的手腕,當真是讓人歎為觀止啊。”朱標開口,對凡誇讚說道。

“殿下,你再想想看,找我們報紙登報打廣告的人,生意暴漲了一大截,那麼,我們新聞署收取對方廣告費,這不是合合理嗎?”

“到時候,報紙上大大小小的,劃分個十幾二十塊地方來打不同的廣告。”

“按照報紙的暢銷程度,按照多人能看得到我們的報紙,來收取廣告費。”

則幾千兩,多則幾萬兩。”

“然後再按照三五次,或者十次登報為一個週期來競價。”

“更主要的是,同行競爭,別人打廣告你不打?你還要不要做生意了?”

“到那時候,報紙2文錢的售價,不過是冰山一角罷了。”凡跟著開口,對太子說道。

太子只是看到了諸多商業登報,能讓生意大大的提升,但是,卻沒有注意到,報紙收取廣告費,這才是下金蛋的母啊。

2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