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史六人職務分配也是一直都很好,都是賢親王殿下在的時候確定的,當朝高宗皇帝陛下繼位以後,也並沒有改變這個格局。
殿院是有殿中侍史九人的,級別上是比侍史低一些。史大夫正三品,史中丞從三品或者正四品。臺院的侍史是從六品,而殿中侍史是從七品。察院的監察史十五人,正八品品級。
從他們的名稱品級還有管轄區可以看出來還是有一些區別的,這個區別就反應到了權勢集中的問題,京城、皇宮大殿、地方三者的問題。侍史是臺院的,所司之事多為京城之,也有可能輻到全國重點區域,京城魚龍混雜,水木天,人傑地靈,自然也是地位權勢高上一些,那侍史也自然在史臺裡面高上一些。所以史臺總領之人職位的史大夫還有史中丞看上去就是和各部尚書還有各部侍郎,有平起平坐之。而殿中侍史只掌管大殿之事或者書房朝議之事,觀察眾人行為舉止、裝扮著裝等等,不合規矩便會立刻上參於大殿之上。他們一般的職責就是大殿之上的事,若是侍史忙不過來了,他們會幫忙理一些簡單的事務。至於監察史,平日裡就是在京城,逢年關還有重大地方事務時會安排出行監察之事,他們掌控著的區域是地方,自然也是地位低上不。
侍史掌糾舉百寮及合承詔,知推、彈、雜事。凡三司理事,與給事中、中書舍人更直朝堂。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長,則與刑部郎中、員外郎、大理司直、評事往訊。彈劾,則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法冠、朱、纁裳、白紗中單;小事常服。久次者一人知雜事,謂之雜端,殿中監察職掌、進名、遷改及令史考第,臺事顓決,亦號臺端。次一人知公廨。次一人知彈。分京城諸司及諸州為東、西:次一人知西推、贓贖、三司事,號副端;次一人知東推、理匭等,有不糾舉者罰之;以殿中侍史第一人同知東推,蒞太倉出納;第二人同知西推,蒞左藏出納。號四推史。隻日,臺院事;雙日,殿院事。次侍史一人,分司東都臺。凡史以下遇長於路,去戴下馬,長斂轡止之。出行止,殿中以下視以為法,先後有罰。朝,則與殿中侍史隨仗分,東則居侍中、黃門侍郎、給事中之次,西則居中書令、侍郎、舍人之次,各居中丞、大夫下。每一人東向承詔五日,有旨召史,不呼名則承詔者出。樂彥瑋為大夫,以嘗召兩史,乃加副承詔一人,闕則殿中承乏。監察史分日直朝堂,自側門,非奏事不至殿庭;正門無籍;天授中,詔側門置籍,得至殿庭;開元七年,又詔隨仗合。分左右巡,糾察違失,左巡知京城,右巡知京城外,盡雍、二州之境,月一代,將晦,即巡刑部、大理、東西徒坊、金吾、縣獄。搜狩,則監圍,察斷絕失禽者。其後,以殿中掌左右巡;尋以務劇,選用京畿縣尉。又置史裡行使、侍史裡行使、殿中裡行使、監察裡行使,以未為正,無員數。唐法,殿中侍史遷拜及職事,與侍史鈞。開元以降,權屬侍史,而殿中兼知庫藏、宮門事。故事,史臺不訟,有訴可聞者略其姓名,託以風聞。其後,史嫉惡者,通狀壅絕。十四年,乃定授事史一人,知其日劾狀,題告事人姓名。其後,宰相以史權重,建議彈奏先白中丞、大夫,復通狀中書、門下,然後得奏。自是史之任輕矣。建中元年,以侍史分掌公廨、推、彈,自是雜端之任輕矣。元和八年,命四推史事,週而復始,罷東西分日之限。隋末,廢殿侍史;義寧元年,承相府置察非掾二人;武德元年,改曰殿中侍史;龍朔元年,置監察史裡行;武后文明元年,置殿中裡行,後亦顓以裡行名;長安二年,置供奉。
殿中侍史九人,從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儀,京畿諸州兵皆隸焉。正班,列於合門之外,糾離班、語不肅者。元日、冬至朝會,則乘馬、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則往來門旗之,檢校文虧失者。一人同知東推,監太倉出納;一人同知西推,監左藏出納;二人為廊下食使;二人分知左右巡;三人供奉。
監察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初,開元中,兼巡傳驛,至二十五年,以監察史檢校兩京館驛。大曆十四年,兩京以史一人知館驛,號館驛使。監察史分察尚書省六司,繇下第一人為始,出使亦然。興元元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禮部,兼監祭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館驛使;第三人察戶部、刑部。歲終議殿最。元和中,以新人不出使無以觀能否,乃命顓察尚書省,號曰六察。開元十九年,以監察史二人蒞太倉、左藏庫。三院史,皆初領繁劇外府推事。其後,以殿中侍史上一人為監太倉使,第二人為監左藏庫使。
凡諸使下三院史供奉,其班居正臺監察史之上。以判二人為佐,務繁則有支使。其一,察人善惡;其二,察戶口流散,籍帳沒,賦役不均;其三,察農桑不勤,倉庫減耗;其四,察妖猾盜賊,不事生業,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異等,藏晦跡,應時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併縱暴,貧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凡戰伐大克獲,則數俘馘、審功賞,然後奏之。屯田、鑄錢,嶺南、黔府選補,亦視功過糾察。決囚徒,則與中書舍人、金吾將軍蒞之。國忌齋,則與殿中侍史分察寺觀。蒞宴、習及大祠、中祠,視不如儀者以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