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我先成為美國大亨再說》第21章 法庭上(2)

作者:天使二號·4個月前

“你打算在這兒待多久?”薩拉突然問。

“不知道。也許等到管道建,油田穩定。”

“然後呢?回紐約?”

“然後去更遠的地方。”肖恩看向東方,“上海。香港。也許北平。”

薩拉沒說話。良久,輕聲說:“那天晚上你夢裡說中文。”

肖恩一僵。

“就幾個詞。聽不懂,但調子。”薩拉看向他,“你有秘,東海岸小子。我不問。但小心別被秘垮。”

喝完酒,上車發:“需要幫忙就說。我認識幾個州政府的傢伙,欠我人。”

卡車開走了。

肖恩站在原地,手心微微出汗。

夢裡說中文。這個必須堵住。

也許該一個人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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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亨利來收購方案。

“含水層周邊土地共三千二百英畝,地主八人。預估收購價四萬二。已派林文忠去初步接。”

肖恩看方案,很詳細,連每個地主的負債況都查清了。

“做得好。”他籤批預算,“另外,你跟我學多久了?”

“三週。”

“夠長了。”肖恩遞過一份檔案,“溫特斯資本新立‘特別機會基金’,規模五十萬,專門做這種邊緣機會投資。你當經理,年薪一萬五,利潤分百分之五。”

亨利愣住:“我……我才二十二。”

“我十八歲在管兩百萬基金。”肖恩說,“年齡是藉口嗎?”

“不是。”亨利接過檔案,手有點抖,“謝謝。”

“別謝。虧了錢我照樣開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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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林文忠傳來好訊息:八塊地買下五塊,控制上游關鍵位置。花費三萬七。

肖恩下令立即打井——不是油井,是水井。打深,大量水,把地下水流向改變。

孚三天後發現了。

他們的律師再次找上門,這次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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