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我先成為美國大亨再說》第20章 石油戰爭的第一槍(1)

作者:天使二號·4個月前

週一早上七點,肖恩的辦公室已經坐滿了人。

律師團三人,領頭的戴維森,五十歲,專打石油司,勝率八。財務主管韋斯特。加州趕回來的馬丁和布萊克,兩人都帶著黑眼圈。還有斯特吉斯派來的法律顧問,一個瘦的老頭,只說了句“我約翰”。

況。”肖恩沒坐,站在地圖前。

戴維森先開口:“孚申請了令,要求我們立刻停止所有鑽井作業。法庭排期三天後聽證。”

“我們的對策?”

“三條路。”戴維森豎起手指,“第一,打法律戰。論證1910年合同中的‘礦’不包括石油。勝算四。”

“太低。”

“第二,和解。孚提出用每英畝一千元買斷我們的開採權,總價約三百萬。”

肖恩冷笑:“這裡的儲備油可不值這個價。”

“第三,”戴維森頓了頓,“找到合同。我們連夜查了檔案,發現1910年老哈里斯籤合同時,可能被灌醉了——有證人說他那天在鎮上酒館喝到不省人事。”

“酒醉簽約可撤銷?”

“理論上。但需要證人出庭,而且得證明孚方知。”戴維森說,“我們找到了當年的酒保,現在七十歲,記不清了。”

布萊克突然開口:“不用那麼麻煩。給我五十個人,我把他們的測量隊‘請’出我們的地。”

“那是犯法。”約翰第一次說話,聲音沙啞,“斯特吉斯先生建議用合法手段。”

肖恩轉:“約翰先生,你的建議?”

老顧問從公文包裡出檔案:“這是1912年加州最高法院的判例,‘石油不同於固,因其流,開採權需單獨界定’。孚的律師知道這個判例,所以他們在玩心理戰——賭你年輕,賭你怕打司。”

“所以我們要打?”

“不僅要打,還要高調打。”約翰說,“我已經聯絡了《杉磯時報》《舊金山紀事報》。明天頭版會是‘石油巨頭欺凌小勘探商,加州創業威脅’。”

肖恩笑了:“輿論戰。”

“羅斯福先生明天會在州議會發表支援小型企業的演講。”約翰補充,“稿子我昨晚已經送過去了。”

所有線在肖恩腦中連網。法律戰+輿論戰+政治施。三管齊下。

“好。”他看向戴維森,“你去準備法律論據。約翰負責輿論和政治。馬丁,你回加州,繼續鑽井——在聽證會前別停。”

“如果法庭判我們輸——”

“那就上訴。”肖恩說,“拖時間。我們的油每天都在出,孚拖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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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點,肖恩去了華爾街俱樂部。

斯特吉斯在常坐的角落等他,邊還有個年輕人——應該就是他兒子亨利。二十二歲,金髮,藍眼,穿著昂貴的西裝但姿勢隨意,像穿著睡

“肖恩,這是亨利。”斯特吉斯說,“亨利,這就是我常說的那個比你還會賺錢的年輕人。”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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