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華》第4章 東塢(1)

作者:南枝·4個月前

第4章 第 4 章 東塢

第四章

范家父母哭天搶地,說要是不是河伯帶走的,那又去了哪裡,出了什麼事呢,肯請縣主做主。

元羨皺眉,詢問範母,範小娘子和誰是朋友,把朋友來。

範小娘子的好友不,關係最好的兩位被了進來,兩人都住東塢,是年歲約莫十三四歲的小娘,兩人都較黑,沒穿鞋履,著腳丫子,看著還是健康的。

朝廷規定,男二十娶,十六嫁,但往往,無論是宦士族,寒門庶族,抑或是平民百姓,遵循這個規定的並不多,有的男三十尚未娶,也有的十歲便已嫁。不過,在縣主莊園裡,大抵要遵循這個規定,因為嫁娶要去縣主府曹吏登記,要是結婚年齡太小,會被斥責勸退。

莊園裡的所有人,都覺得縣主是個好人,但想到曾經有強人在縣主面前鬧事,被當場殺死還砍掉腦袋掛在縣主塢南門外,便無人不怕了,所以,在這縣主莊園裡,縣主的權威大大超過皇權,基本上沒有人敢明著違拗的命令。

在別,範小娘子雖然還沒有十六,但也可以嫁了,只是在縣主莊園,所以才沒有嫁。

元羨詢問範小娘子的兩個好友,範小娘子對和劉家三郎的婚事是否滿意,可有過抱怨之詞。

已經升過了河邊的柳樹,天氣漸熱,元羨讓婢將自己的冪籬紗羅捲了上去,又接過另一名婢手裡的羅扇,一邊給自己扇風,不時又給取下冪籬的兒扇兩扇子。

勉勉跟來看熱鬧,初時還充滿好奇,覺得這事好玩,但很快就發現,這事不過是母親坐在小床上,把人進來聊天,瞭解這個莊園裡的大大小小的事,一會兒問這個,一會兒問那個。

聽不出什麼名堂來,一下子就覺得枯燥無聊了,於是趴在母親的膝上,一會兒看看這裡,一會兒打量那裡,坐沒坐相,站沒站相。

縣主日常對兒管教很嚴,不過,這種時候,卻沒有呵斥兒坐好,由著玩鬧。

那兩名小娘,被到縣主跟前來,本來很害怕,但看縣主家小主人玉雪可,趴在縣主上玩鬧,便又了許多恐懼,訴說起自己所知的范家小娘子的事來。

範伯窯工手藝出,作為窯工又不用服其他勞役,是以范家在整個東塢的日子都過得不錯。

範小娘子是個大方的人,不時也拿一些吃食給們這些姐妹吃,所以,大家都很喜歡範小娘子。

劉家也有未出嫁的小娘,認為範小娘子這樣拿家裡的食給其他姐妹吃不對,便將這種事告訴了的兄長,也就是劉家三郎。

大家都住在一個塢堡裡,斷沒有沒婚就不能相見或者在一起講話的規矩,所以劉家三郎便多次斥責範小娘子,認為不該拿家財去養活其他小娘,這種行為無異於敗家。

範小娘子雖然答應了,但是和姐妹們在一起時,沒有辦法明知姐妹在家裡沒有吃食也不給一點,所以,不時還是會們一些吃的。

範小娘子水非常好,能下水撈魚,採菱角也比別人多,也願意將自己抓到的魚和採到的菱角分給其他人一些,如此等等。

如此一看,這範小娘倒是個中豪傑,很會拉攏人。

兩個小娘很顯然把範小娘子當自己的偶像了,一直強調範小娘子是多麼好的朋友。

元羨並不打斷兩人分明偏題的話,直到兩人自己停了下來。

元羨又問兩人知不知道範小娘子在哪裡失蹤,為何失蹤。

兩人互相看看對方,都表示不知道。

元羨只好換了個問法,詢問範小娘子失蹤那天,是否和們在一起相過,是否有任何和平常不一樣的表現。

兩人這才又說起大前天的事,們早上一起到河裡浣洗,下午又去紫菱洲上摘過菱角,不過,們都先走了,範小娘子要再採一些蘆葦才回家,阿父在窯坊做工,容易上火,所以喜歡用蘆葦煮水喝,因此,們離開得晚。在之後,們就沒有見過範小娘子了,約莫就是這樣失蹤的,但是否就是在河裡不見的,們卻是不知。而範小娘子那天是否反常,大家又不覺得反常,因為每日都那樣。

說到蘆葦,勉勉則抬起了腦袋,對元羨說:“母親,我想吃蘆葦燉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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