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華》第13章 石頭願擔責赴死,縣主要……(2)

作者:南枝·4個月前

這上百年來,一直天下大,到天下再次一統也沒多長時間,是以俠氣和護主類的神被作為一種崇高的道被流傳。

石頭的行為與護主沒什麼關係,但是在婢們的眼裡,卻是“俠義”的,俠士自然會為人所稱道。

縣主說:“這個我也不知道。”

“啊?”清商見縣主用扇子撐著下思索,不由更加好奇,說,“縣主,那接下來誰來審問呢?”

縣主讓人把黃鸝帶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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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所有嫌疑人暫時都被關在縣衙牢裡或者是被看管在縣令別院裡,不過,石頭被帶下去後,沒有被還回縣衙牢裡,而是被關在縣主府,由縣主的部曲看管了起來。

縣主在自家院子裡散了會兒步,又讓婢送了些甜瓜來吃著,黃鸝這才被帶來了。

因黃鸝是人,縣主便讓人將紗簾給挽了起來,自己吃了甜瓜,還把剩下的分給邊的婢兵士吃了,幾個人又在那裡閒聊一些家長裡短,例如之後乞巧節要怎麼辦,莊園裡的瓜果收如何,郡城裡京城裡近期又在流行些什麼時裝,大家說著,還請縣主點評。

只要不在縣主介意的事上惹一向是很和藹的,不過,雖是和藹,言語也很辛辣,就不太看得上郡城和京城裡的時裝,覺得太浮誇不適用,特別是在鄉下在縣城裡,要騎馬要練劍,偶爾還要打獵,不適合穿寬袍大袖飄飄仙的衫,窄袖和合袴,才更合適。

奉承縣主,又皺眉說:“正是如此,穿窄袖和合袴最是便利,只是,有些人覺得這不是貴主所為,這樣穿不合份。”

縣主看著跪在那裡的黃鸝,道:“什麼是貴主所為?是合份?我見那麼多貴主,無論是皇室脈,還是豪門士族,被殺的時候,無論穿著什麼,死後都不過是枯骨,多麼華貴的衫也不過是刃的破布。”

縣主冷笑一聲:“你們要記住,手中有劍,倉裡有糧,才有尊嚴。就像死了的賀生,他不是很在乎份嗎,要死的時候是否也曾對他認為卑賤的奴婢求饒呢?”

昨日下午,縣主讓人把賀暢之扔進沮河時,黃鸝便在敞軒裡伴舞,見過縣主的冷酷無,此時則看房間裡都是子,大家之前雖然笑語盈盈,但是一說到縣主厭煩的話題,縣主表現出的殺伐冷酷,和昨日下午讓扔賀暢之下河時並無差別。

黃鸝心下悽然,跪在那裡發僵。

而縣主所見,黃鸝還穿著昨日下午那上雖然有很多褶皺印子,卻還算乾淨,既沒有沾染泥土,也沒有被草木掛過的痕跡,當然,也沒有細碎難除的草籽留在上面。

們覺得縣主說得很有道理,反正縣主說什麼都是對的。再者,要是縣主是個弱無能的人,早就死了,等不到今日還活得滋滋潤潤。

縣主說:“你就是黃鸝?你這個名是賀暢之取的?”

黃鸝著頭皮說:“是。”

縣主自己握著羅扇輕輕扇著風,聲音很溫:“那你有原名?什麼?家裡一直是賀氏的家奴嗎?”

如果縣主不是高坐榻上決定人生死的貴人,這個做派,簡直像是在閨談心。

但黃鸝不知道石頭到底對縣主說了些什麼,便很是惶然,戰戰兢兢答道:“奴原姓趙,行五,是兩年前被原主人送給郎君的。”

縣主問:“你現在多歲?你原主人是?”

黃鸝這事上不敢講,因為縣主派人去查,是查得到的。

現在十六七歲,原主人乃是往來京城和燕地做生意的趙姓商人,四五歲時,因家鄉乾旱,父母把賣了以求活路,輾轉到趙姓商人手裡,被調教習舞習字,於兩年前被趙姓商人送給賀棹,賀棹把給了兒子賀暢之。

如今貴族家中豢養家伎是常事,也是份的象徵,這些家伎要能歌善舞,要是還會習字作詩,自然更好。貴族家中自己教養這種家伎也是有的,但也因此催生一個產業,有商人專門養這種樂伎,之後賣給或者送給權勢貴族。

黃鸝便是這樣被培養的。

縣主頷首表示知道了,又和閒聊了一些的經歷,平常的生活,苦不苦累不累,還會想父母嗎,日常和賀暢之的相,和一起在賀家做樂伎的姐妹的相等等,以及對以後的生活有什麼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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