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華》第75章 第 131、132 章 縣主不滿陶縣……(1)

作者:南枝·4個月前

第76章 第 131、132 章 縣主不滿陶縣……

第一百三十一章縣主不滿陶縣令, 黃十三誣陷陳娘

陶愈是兩年前從外地調任到江陵縣做縣令。

江陵縣作為南郡的治所,郡衙也在這裡,在這種況下, 陶愈這個縣令本就難做, 又有當地士族, 特別是像盧氏這種有兵權的強勢士族, 本就幾乎架空了郡中權力, 那陶愈這個縣令就更難做了。

不過,陶愈本來也不是什麼實幹員,他和李文吉基本上是如出一轍, 好樂, 不務實。既然當地士族已經把持了幾乎所有權力,他也無心去改變什麼, 能夠安全地把日子混下去就行了。

既然他有這個想法, 他做這個縣令,雖是沒有什麼存在,但是在這裡日子過得倒也不錯。

這裡畢竟富庶,即使他不掌權, 也能從這裡那裡得到不

黃十三郎雖只是黃氏小宗子弟, 但是黃氏也是南郡數得上的大士族,非常不好惹,不管這個案子實如何, 他都不想惹黃氏一族, 準備隨意給判了就是。

陶愈自覺自己非常倒黴, 這江陵城裡,有的是暗娼在自家做皮生意,丈夫在外把門收錢, 這種事是你知我知大家都知的事,本不會說破;或者就是做暗娼生意,丈夫配合仙人跳,在要事時,丈夫跳出來要報,說是□□有夫之婦,訛人一筆錢。

這種說自己沒有勾引,大白日被男子闖進家裡來汙的,陶愈這還是第一次遇上。

本來,這樣的婦人,哭鬧著要死要活,打一頓,也就什麼都招了。

但此時偏偏來了這個郡守夫人,很顯然,是同起這個子來了。

陶愈被元羨當著燕王及一眾下屬、百姓劈頭蓋臉罵了一頓,心裡能好才怪,但他不敢當面和元羨鬧將起來,他本來就不是剛直之人,又深知元羨格強為人嚴酷,真和元羨鬧起來,被當場鞭打,自己難道能鬧到皇帝那裡去讓皇帝做主嗎?那豈不是丟臉到全天下人跟前去了。面前這個可是人,被人打可不會得到任何清名,被打了也是白白被辱。

陶愈因加,面漲得紫紅,對元羨說:“夫人居深宅,有所不知,這種場面,哪次不是子和其丈夫家人為訛詐良家男子設局,要是不是黃家小郎要來報,他們定然就讓黃家小郎賠一筆錢便罷了,這子還會如此剛烈嗎?這子就是利用夫人您的善心,我被夫人您訓斥乃是小事,夫人被這子矇蔽,之後被坊間作為笑談,那便是大事了。”

難怪這陶愈在這如火炭上的縣令位置上坐得這麼穩當,這養氣功夫的確了得。

連燕王都對此人刮目相看,這人被他阿姊罵那樣了,他都還能圓一圓,不管這事最後如何,都先給他阿姊把面子上。

燕王不知這事實如何,但這種事,的確很難斷定,他頗有好奇,打量在場所有人的反應,他覺得陶愈所說有道理,當然,他阿姊,自然又還從沒有錯過。

元羨依然神沈沈,說:“我被笑談,難道比一個子的尊嚴和清白還要重要嗎?你沒有調查,只憑臆測,就下結論,這是縣令所為?”

陶愈臉依然漲紅,用眼角關注著燕王的神,見燕王沒有怪罪自己的意思,便說:“聽聞夫人很擅調查,此事又牽涉子名節,不如請夫人來還清白。”

元羨冷冷瞥了他一眼,又去看跪在下方的陳氏婦人和黃十三郎。

陳娘子哭著道:“夫人,我真是清白的。”

黃十三郎則說:“夫人,我所言句句屬實,如若不實,為何我強前來報。”

陳娘子的夫家便也連連喊冤,說他們在里巷裡規規矩矩做人,家裡小富,有鄰里作證,絕對是清白人家,從沒有做過任何皮生意,遑論是以此訛詐。

元羨說:“找一間僻靜房間給我,我要看看這婦人。”

陶愈覺得自己不可能判斷錯,當即吩咐小吏整理了大堂旁邊的偏廳,帶陳娘子和縣主過去。

縣主邊除了婢,還帶了四名護衛,一齊進了偏廳。

陳娘子瑟著站在偏廳裡,目游移,微微覷眼,不敢直視元羨。

元羨說:“好了,別害怕,你若是清白的,自然不會讓人誣陷你。”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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