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895,我在南洋立新國》第148章 技術轉讓合約(1)

作者:兜兜鬧不鬧·4個月前

第148章 技轉讓合約法國公使話裡有話。但劉志俊似乎聽明白了,這是暗示:跟法國合作,有對抗英國(可能連帶德國)力的地緣政治好

“法國只需要純粹的商業利益?”劉志俊重複了一句,語氣平淡,“那麼,請公使先生給我一個更‘純粹’的商業報價。”

“兩千萬法郎,可以說這其中至有一半以上是溢價部分。南洋共和國現在需要朋友,但不需要把我們當冤大頭的朋友。”

勒克萊爾坐直,知道進真正的討價還價的環節了。他沉片刻:“總長先生是個爽快人。那麼,我們不妨談談有利於雙方更全面的合作框架。”

“合金鋼的技費用確實可以降低,裝置價格也完全可以商量。但法蘭西需要一些……政治上的保障和承諾。”

“請講。”

“第一,政治承諾。南洋共和國需公開承認法蘭西共和國在印度支那(越南。柬埔寨。寮國)地區的一切民利益與特殊權益,承諾不予以質疑,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支援或縱容該地區的反法武裝或獨立運。”

“第二,國際立場。在涉及法蘭西共和國與第三國(尤其是某些海上強國)的民地邊界爭端或其他國際事務中,南洋共和國需在外和輿論上,優先站在法蘭西一方。”

“第三,軍事便利。允許法國海軍艦隻在必要時,使用南洋共和國控制下的指定港口進行補給。簡單維修和人員休整。在法蘭西共和國捲符合國際法的軍事行時。”

“南洋共和國需優先提供力所能及的後勤支援,比如燃料。淡水。食品。後勤。當然,貴國可保留視況,是否直接參戰的權利。”

“第四,技管制。鎳鉻鋼全套技,未經法蘭西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國售賣。轉讓。洩等損害法蘭西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貴國利用此技生產的所有火炮等軍事裝備,不得用於攻擊法蘭西共和國及其海外領地的武裝力量。”

“第五,技主導。為確保技順利落地,施耐德公司將派遣一個不於五十人的高階技顧問團。”

“包括鍊鋼。鍛。炮械專家,全面主導貴國炮鋼工廠初期的建設。裝置安裝除錯和生產管理。”

“顧問團在南洋期間薪酬由貴國承擔,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一千五百法郎。同時,他們應有必要的治外法權保障。”

“第六,人才培養。貴國需每年選派至二十名最優秀的青年工程師或技苗子,赴法國國立高等礦業學院。”

“或者施耐德公司附屬技學校進行為期兩年的深造,學費由貴國承擔。當然,他們學後必須在法工作五年後才能回國服務。”

勒克萊爾說完,端起咖啡杯,好整以暇地看著劉志俊。這是一套組合拳,技捆綁政治。軍事。教育,試圖將南洋共和國拉法國的勢力軌道,並施加長期影響力。

會議室裡安靜得能聽到吊扇轉的聲音。杜邦已經氣得臉鐵青,候亞保握了拳頭。這些條件,尤其是治外法權和人才培養壟斷,帶著濃厚的彩。

劉志俊沉默了很久。他走到窗前,看著外面繁忙的坤甸港。法國人的條件苛刻,但鎳鉻鋼技確實是眼下突破軍工瓶頸的關鍵。

而且,法國人擺明了是想在南洋英國勢力範圍釘釘子,這對自己而言,何嘗不是一種借力?

“公使先生,”劉志俊轉過,目平靜,“技費,六百萬法郎。裝置按國際市場價,水機和鏜床我們要。”

“三萬噸鋼廠裝置我們已有類似規劃,可以不要。貸款利息,年息百分之五。顧問團規模控制在三十人薪酬標準可以商量。”

“但治外法權需嚴格限定於技工作相關,且必須在我國法律框架經個案審查。不可能他們隨意殺人放火也能治外法權!”

“至於赴法留學人員,專業方向需雙方協商,取消五年在法效力的條款,南洋共和國如今最缺人才!且我國保留派遣他們去其他國家學習的權利。”

劉志俊想了想,繼續道:“關於政治和軍事條款:公開反對印度支那反法武裝可以,但‘不質疑一切民利益’措辭需修改為‘尊重既事實’。”

“在國際爭端中,我國會據是非曲直和自利益做出判斷,無法承諾‘優先站在一方’。”

“港口補給可以談,但需事先申請。按章收費。接我方監督,且戰時支援條款需明確排除與我國自安全利益衝突的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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