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局詭案錄》第167章 拋屍原則(1)

作者:周也·3個月前

“林友的手機?”潔不解。

“為什麼一定要找到他的手機呢?”

“林友的手機沒有在他的上找到,一共有兩種可能。”周也一邊走一邊豎起兩手指。

“第一種,兇手將林友的手機給收走了,畢竟如果殺死林友的人,就是那個和他在樹林裡面見面的人,那就意味著在手機裡面,有他們兩個的通話記錄,兇手很謹慎,沒有留下任何的證據。”

“第二種,林友的手機被落在了森林當中。林友的是在河邊發現的,當時他的骨被塞到了麻袋當中,然後麻袋被埋在了河岸邊的沙地裡。也就是說,發現的地點並不是第一案發地點。林友有可能是在遭那些飛蛾攻擊的時候,將手機落在了森林的某一個角落當中,現在依然丟在了現場當中。”

“肯定是第一種吧。”白恩並不樂觀。

“兇手不可能傻到都知道將骨裝在麻袋裡面進行掩埋,以防止被發現,那自然不可能不知道將有著自資訊的手機給拿走。”

“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周也點了點頭。

“你都這麼認為了,那咱們為什麼還要跑一趟呢?這不是白跑嗎?”白恩越發不解了。

他發現自己現在真的有些跟不上週也的思路了。

作為一個心理學研究者,他很擅長研究罪犯們的心理,但是他卻發現自己完全周也的心理。

“之所以要去樹林裡面進行檢查,首先是進行確認,確認手機是不是真的被落,其次……”他說著,先是頓了頓,然後才接著說。

“如果手機真的被兇手拿走了,那對我們來說,並不一定是一件壞事。”

“還不是一件壞事呢……”白恩皺起眉,“如果手機被兇手拿走了,那估計早就被破壞了吧?”

“兇手如此在意手機,你覺得意味著什麼?”周也看著白恩,“只要兇手沒有將手機給破壞,那我們就一定能夠定位到手機的位置,而大多數的兇手其實都不會將手機給破壞,而是會將手機清空或者是帶走,如果兇手將手機給破壞的,就證明手機裡面的東西對於他來說非常的不利,他甚至不敢承擔手機被警方發現的風險。”

“也就是說,他的份其實很特殊,只要警方拿到手機,很容易就能夠鎖定到他的上?”白恩總算是明白了周也的意思。

“對,我的意思就是這樣的。”周也點了點頭。

接下來他們就去到了發現林友的那片樹林當中尋找起來。

他們是去到了發現的那個河邊。

現在那片區域已經被封鎖起來了,止任何人進

之所以這麼做,既是為了保護現場,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保護民眾。

林友是怎麼死的?

被那些飛蛾鱗片當中的噬菌殺死的,而那些有著噬菌的鱗片應該還散落在樹林當中,要是民眾們進到樹林當中,無意中染到了那些噬菌,那就麻煩了。

“既然林友的是在這裡被發現的,那林友的遇害地點,應該不在這附近,應該是距離這裡比較遠的位置,而這裡是樹林的深,那殺人地點應該在樹林的外圍。”周也從手機裡面找出了這篇樹林的詳細地圖,然後說道。

白恩也點了點頭。

“為什麼林友的遇害地點不會在埋地點附近?”潔並不是警察,並沒有學習過相關的知識,因此並不是很明白。

“你看害者的那麼大,搬著的話,應該很容易被人發現的不是嗎?就地將害者給掩埋了,應該才是最理智的選擇吧?”

“這你就不懂了,其實據我們以往案件當中的經驗,大部分的兇手,在的時候,都遵循著遠拋近埋和遠大近小的原則。”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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