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明白這話是什麼意思。那時候他還不明白很多事。
那天晚上,一個穿天鵝絨披風的貴婦人走進酒館,後跟著兩個僕人。坐在角落裡,要了最貴的酒,然後一直盯著他看。萊昂被看得渾不自在,托盤差點打翻。臨走時,貴夫人把一枚金幣塞進他手裡,手指在他掌心輕輕劃了一下。
“你什麼名字?”問。
“萊昂。”
“萊昂,”重複了一遍,彎起來,“明天下午,來我的宅邸。聖十字區,紅門的那棟。”
走了以後,萊昂把那枚金幣舉到燈下看了很久。金幣上刻著教皇的頭像,沉甸甸的,比他半個月的工錢還多。
他去了。】
翻了幾頁。
再翻了幾頁。
臉上的表,從鄭重其事,變漫不經心,又變面無表。
無他,這本書的男主,實在是太爛了!
看看!看看!
【每天早晨醒來,萊昂只需要想一件事:今天該去討好哪位夫人?
這確實需要想一想。伯爵夫人喜歡吃醋,不能讓知道他昨天去了侯爵夫人那裡。商人的妻子喜歡聽話,但那些話不能重複,耳朵尖得很。公爵孀喜歡他穿藍,說藍襯他的眼睛。可藍那件昨天被紅酒潑髒了,還沒洗出來。
他想事的方式很簡單:誰給的錢多,誰給的東西好,誰更容易打發。至於別的,那些夫人們什麼名字,們有什麼心事,們為什麼總用那種又像看他又像看別的眼神看他,他從不琢磨。沒那個必要。
有時候他會同時被兩個夫人召喚,那就麻煩了。他得編瞎話,得兩頭跑,得記住對誰說過什麼。他的腦子不夠用,經常記混。有一次他把伯爵夫人的珍珠項鍊送給了商人的妻子,因為他忘了那是伯爵夫人的,還以為是新買的。結果兩個人都生氣了,一起把他趕出門。
他在貧民窟的小酒館裡住了三天,然後找到了一個新目標:一位從熱那亞來的貴婦人,丈夫出海做生意,半年沒回來。比之前那些都有錢,出手也更大方。
他又活過來了。
“你就是隻狡猾的白貓。”熱那亞婦人有一次著他的頭髮說,“誰給魚吃就跟誰走。”
他笑了笑,沒說話。他不覺得自己是貓。貓至還會抓老鼠。他什麼都不會。
但他有一張臉。這就夠了。】
看看這個除了臉什麼都沒有的飯男!居然還搞左右逢源那一套,這種男主,一定是讓讀者看了憤怒,男讀者看了罵垃圾的程度吧!
蘇西翻到中間,這男主居然為了保持貌去找巫出售了自己的靈魂。
咦,接下來的劇怎麼又轉折了。
【巫聽了,發出一陣刺耳的笑聲,說道:“贖回靈魂?你以為靈魂是那麼容易贖回的嗎?當初是你心甘願出賣自己的靈魂,換取貌和財富,現在想要贖回,就要付出比當初多百倍。千倍的代價。”
萊昂連忙說道:“我願意!無論付出多代價,我都願意!巫大人,您告訴我,到底需要我做什麼,我一定照做。”
巫緩緩說道:“想要贖回你的靈魂,需要三樣東西:你需要以平凡的面容獲得一顆純粹的真心,一份不計回報的付出,以及一個真你的人。這三樣東西,缺一不可。”
巫又說,“可你想想,你出賣靈魂這麼久,早已變得麻木。冷漠。自私自利,你的心裡,早就沒有了真心,你從來沒有為別人付出過,更不會有人願意為你真心付出。所以,你想要贖回靈魂,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路套個這是都事故多,皮人換魂靈賣出,雙換魂靈賣出,段橋的土老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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