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攀高枝?我嫁你體制內領導》第40章 近在咫尺(1)

當天上午,整個市局都在傳一個訊息:

新上任的辦公室主任鄭維揚被人實名投訴,而舉報人正是他的前友林晚。

走廊裡的竊竊私語像漣漪般擴散:

“聽說,是因為.....鄭主任腳踩兩條船翻車...”

“這的不依不饒,要找小鄭主任麻煩...”

“是嘛?以前明明看著的...”

投訴室的百葉窗外,不時有人假裝路過,投來好奇的目。林晚端坐在椅子上,平靜地陳述著每一個細節,彷彿那些探究的視線都與無關。

只有自己知道,握筆的手指在材料上,留下了幾道深深的痕。

無比清楚的是,如果此刻選擇退讓,就意味著永遠被鄭維揚拿

不能允許這樣的事發生。

下一秒,林晚將材料整齊地擺放在桌面上,聲音平穩而剋制:

“我的訴求很明確,希你們能更換經辦人,然後按照正常審批流程重新幫我稽核。”

隨即,指向材料中,之前被紅筆圈出的部分:

“如果確實存在不合規之,我個人完全接駁回結果。但前提是,稽核標準必須公開明、一視同仁。”

接待人員面的說道:

“林士,我們理解您的心,但按規定,我們這邊不能隨意更換經辦人...”

他翻看著投訴記錄,一邊斟酌著語氣,

“況且您已經,在鄭主任辦公室耗費了近一小時...”

的訴求失敗了。

林晚站在行政大廳的廊柱旁,指尖挲著檔案袋的邊緣。

過玻璃幕牆灑進來,卻驅不散心頭的煩悶。

只覺得荒謬……在所有人眼裡,的舉似乎都帶著“因生恨”的標籤。

那些探究的目裡寫滿了心照不宣的揣測:

看啊,被拋棄的人來鬧了。

林晚什麼時候為個男人失態過?沒哭沒鬧,知道他結婚的時候也不過冷笑一聲。

可如今,按規章辦事的正當訴求,卻被自解讀為“人鬧緒”。

電梯門開合的聲響驚醒了。林晚抬頭,看見玻璃幕牆上自己直的倒影。

在一瞬間終於明白: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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