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謀劃得當,憑藉這次立一個大功,說不定連家裡的事兒都能抹過去。
秦薇和劉正一拍即合,提供了劉正老丈人的死對頭最大的秘,並要求劉正下莊舒婷的調任手續。
他們倆都是北安縣的副縣長,上面的縣委書記己經六十了,馬上就要退休了。
而下一任書記的人選就會從這兩個副縣長裡出一個。
一個是劉正的老丈人,王萬福。
另一個副縣長姓宋,宋興國。
兩人都是40多歲的年紀,只等著這一次上位,錯過了這一次可沒有下一次了。
所以兩個人恨不得眼睛都長對方上,死盯著對方。
秦薇給他們提供的,正是宋興國的秘。
宋興國有個姐姐,年輕的時候沒了丈夫,就帶著孩子回了孃家。
的孩子也改姓了宋,就當是宋家的孫子了,這事大夥都知道。
但是秦薇卻告訴何正,那個所謂的姐姐,其實是宋興國的原配,是宋興國爹孃在他小時候撿回來的嬰。
說白了就是養媳,要是以後沒錢娶媳婦,就讓這姑娘首接嫁給兒子。
後來宋興國去伍,伍前,在爹孃的要求下,他倆在家裡結婚了,準備等宋興國退伍回來正式辦酒請人。
但沒想到宋興國在軍隊裡發展好,還被團長給看中了,要把自己的兒嫁給他。
一個是團長的兒,另一個是別人不要了,被爹孃撿回來的。他用腳趾頭想想都知道該選哪個。
於是他便稱自己是單。
反正這事也沒別人知道,就連村裡人都不知道。
他不由得慶幸。還好在伍前他們並沒有明正大的擺酒辦婚禮。
宋興國寫了一封信給家裡告訴父母,團長的兒看中了他,他要在這裡結婚了,讓父母想辦法理了那個養媳。
信中,他大義凜然的跟父母說。現在是新社會了,養媳這一套是封建餘孽。要給一筆錢讓嫁人,可沒想到,他爹孃卻告訴他。老家的這個己經懷孕了。
宋興國猶豫再三,還是不願意放棄好前途,便讓爹孃帶把孩子打了,再找個男人嫁了。
他爹孃捨不得肚子裡的孩子,奉違,謊稱把人嫁出去,其實藏在自家地窖裡,最後把孩子生了下來。
又讓帶著孩子假裝從村外面回來,就說是自家男人死了。村裡人雖然覺得奇怪,但沒有一個人往宋興國頭上想。
畢竟宋家爹孃撿回來娃時,便是當兒養的,誰能想到搞養媳這一套呢?
等宋興國知道也己經晚了,只能讓以姐姐的名義在家裡待著。
秦薇說完這些,劉正大為震撼,馬不停蹄地給老丈人去了電話。
那邊老丈人連連稱好,承諾只要把宋興國拉下去,至能保住他平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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