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一九六七年五月的大案,歷時兩個月,在七月初的正式宣判。
主犯酒井晴彥,是日寇派華國的間諜,冒充喬鳴鑑同志的份,在華國犯下一系列的罪行,罄竹難書,犯反革命罪。
盜華國文,犯反革命罪,盜竊罪,以及走私罪。
主導國人士沈墨鈺先生被害案,犯故意殺人罪。
為侵華日軍提供報,害死無數抗日同志,喪盡天良,節惡劣,犯反革命間諜罪。
開除黨籍,開除國家公職,沒收全部財產。
數罪併罰,剝奪政治權利終,判死刑,立即執行。
……
主犯李旭日,真名小野明,系日本間諜,盜國家文,犯反革命罪。
惡意調換孩子,犯拐賣兒罪。
殺害養江明月和明妍,犯故意殺人罪。
和兒媳婦孟小紅長期存在不正當關係,生育兩子一,嚴重破壞公序良俗,道德敗壞,犯流氓罪。
常年從事盜墓活,教授鄭家七兄弟盜墓,犯盜竊罪和反革命罪。
囚華國軍人,犯反革命罪。
開除國家公職,沒收全部財產。
數罪併罰,剝奪政治權利終,判死刑,立即執行。
……
主犯李明德,包庇其父小野明殺害養妹江明月,犯反革命窩藏包庇罪,故意殺人罪。
槍殺李大勇和李小勇,犯故意殺人罪。
私開黑市,犯投機倒把罪和反革命破壞罪。
囚華國軍人,犯反革命罪。
盜國家文,盜墓,犯盜竊罪。
開除國家公職,沒收全部財產。
數罪併罰,剝奪政治權利終,判死刑,立即執行。
……
從犯李明江,提供國人士沈墨鈺先生出行路線,致其死亡,犯故意傷害罪。
盜墓,盜國家文,犯盜竊罪。
囚華國軍人,犯反革命罪。
。產財部全收沒,職公家國除開
。行執即立,刑死判,終利權治政奪剝,罰併罪數
……
。罪竊盜和罪命革反犯,外海落流文家國使致,文家國換品贗以,盜自守監,便之務職用以,迫脅日旭李父其,份的己自道知己早,兒個一中其的換調意惡日旭李是,珍雅李犯從
。行執即立,刑死判,終利權治政奪剝,職公家國除開,籍黨除開
……
。罪壞破命革反,罪賄行,罪把倒機投犯,作工供提家一父生給,門之便方開大勢權家喬用利,兒個一另的換調意惡日旭李,琪明犯從
。產財部全收沒,劃計家國壞破,角牆義主會社挖
。行執即立,刑死判,終利權治政奪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