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九小姐的傳奇人生》第287章 67·5大案(1)

作者:且聽風琉璃·3個月前

發生在一九六七年五月的大案,歷時兩個月,在七月初的正式宣判。

主犯酒井晴彥,是日寇派華國的間諜,冒充喬鳴鑑同志的份,在華國犯下一系列的罪行,罄竹難書,犯反革命罪。

盜華國文,犯反革命罪,盜竊罪,以及走私罪。

主導國人士沈墨鈺先生被害案,犯故意殺人罪。

為侵華日軍提供報,害死無數抗日同志,喪盡天良,節惡劣,犯反革命間諜罪。

開除黨籍,開除國家公職,沒收全部財產。

數罪併罰,剝奪政治權利終,判死刑,立即執行。

……

主犯李旭日,真名小野明,系日本間諜,盜國家文,犯反革命罪。

惡意調換孩子,犯拐賣兒罪。

殺害養江明月和明妍,犯故意殺人罪。

和兒媳婦孟小紅長期存在不正當關係,生育兩子一,嚴重破壞公序良俗,道德敗壞,犯流氓罪。

常年從事盜墓活,教授鄭家七兄弟盜墓,犯盜竊罪和反革命罪。

華國軍人,犯反革命罪。

開除國家公職,沒收全部財產。

數罪併罰,剝奪政治權利終,判死刑,立即執行。

……

主犯李明德,包庇其父小野明殺害養妹江明月,犯反革命窩藏包庇罪,故意殺人罪。

槍殺李大勇和李小勇,犯故意殺人罪。

私開黑市,犯投機倒把罪和反革命破壞罪。

華國軍人,犯反革命罪。

盜國家文,盜墓,犯盜竊罪。

開除國家公職,沒收全部財產。

數罪併罰,剝奪政治權利終,判死刑,立即執行。

……

從犯李明江,提供國人士沈墨鈺先生出行路線,致其死亡,犯故意傷害罪。

盜墓,盜國家文,犯盜竊罪。

華國軍人,犯反革命罪。

使便調

便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