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堡之變後,我發動奪門之變》第38章 逆天軍制,積重難返(1)

作者:隨波逐流鴨·2個月前

正統十年。

皇帝未至,王振先行。

群臣見他,紛紛恭敬行禮:“下臣見過翁父。”

由於朱祁鎮尤其推崇王振,從不稱呼其名,而是稱之為“先生”。

皇帝公然為太監撐腰,群臣敢怒不敢言,但為了避免惹禍上,只好裝出一副卑微的姿態,公侯勳戚莫不稱呼他為“翁父”。

王振到底是如何禍朝綱的呢?

正統三年,年僅十二歲的朱祁鎮王振教唆,懲治群臣。

戶部尚書劉中敷、(戶部)左侍郎吳璽、(戶部)右侍郎何文淵、刑部尚書魏源、禮部尚書胡濙、兵部尚書王驥、兵部侍郎鄺埜等人為階下囚。

六部尚書,竟有四人鋃鐺獄,何其荒唐?

正統七年,張太皇太后崩逝之後,王振將太祖皇帝掛在宮門前的鐵碑摧毀,因為上面寫著“不得干預政事”。

正統八年,大理寺卿薛瑄因不肯結,被王振造罪名,最終罷黜為民。

同年,朱祁鎮下詔求言,敬答天譴,翰林侍講劉球在詔言裡寫道:“夫政由己出,則權不下移。”,王振得知後震怒,覺得對方在含沙影,暗派錦衛指揮使馬順,闖劉球家中,將其押進獄中,大卸八塊。

正統九年,駙馬石璟因為打罵本府太監,王振傷其類,認為對方在辱自己,於是誣告陷害,駙馬下獄。

同年,霸州知府因為宦擾民,憤怒鞭笞,王振大怒,為太監發聲,將其貶謫流放。

正統十年,錦衛獄卒王永列出王振“十宗罪”,張於順天府大街小巷中,及王振侄子王山家,最終被判磔刑,還有侍張環、顧忠等人,各自憤然而起,過各種途徑揭王振罪行,全都死無全

王振一手遮天,正統十一年,楊溥逝世,再無“三楊”,朝中更無人可抑制。

除了陷害忠良,王振還幹起買賣爵的勾當。

徐頤攜重金上門賄賂王振,無需科舉,被授予中書舍人。

除了陷害忠良、買賣爵,王振以權謀私,挪用公款,花費數十萬白銀,勞役萬名軍民,重修長安街的慶壽寺。

以上重重劣跡,無人敢有怨言。

王振做的這些事,朱祁鎮有些是不知道的。

不過他毫不在意,就如王振所言:“奴婢這麼做,實則為了爺爺建立朝中威信。”

年輕氣盛的朱祁鎮,心懷大志,他想超越先帝,甚至太宗皇帝。

掌控更大的權力,先不管自己能不能駕馭,拿到手再說。

因此,他一味的縱容王振打群臣。

控制一個王振,總比控制一大群臣子,要來得方便些。

.......

正統十一年,夏。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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