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慌,我老闆的孩子是我的!》第二百四十二章 才知道哪塊石頭絆腳(1)

作者:金滿門·1個月前

第二百四十二章 才知道哪塊石頭絆腳

電話那頭的曾沁似也沉默了片刻,能聽到輕微的呼吸聲。

“我明白。現在網上對我的議論也很多,力也很大。”

試圖解釋自己所的困境,或許是想喚起一點同病相憐的理解,“團隊有他們的理方式,有時候我也很被。”

“曾小姐的力,源自你的職業和公眾關注度,這是你選擇這條路必須承擔的一部分。” 高揚指出了現實。

“而我的困境,是源於一次善意的幫忙,卻無端被你的團隊塑造了加害者和謀家。這兩者的質,不同。”

“如果你真的覺得抱歉,我讓你澄清一下不過分吧?”

“我也不要你說其他的,你就明確表示昨晚我是在你遇到突發狀況時提供了合理範圍的協助,否認‘自導自演’、‘惡意炒作’等不實指控,並向因此到困擾的我和雲麓度假村致歉。這是消除誤會、展現誠意最直接的方式。”

這是要求“害者”親自澄清事實,是撥反正。

電話那頭再次陷沉默,這次的時間更長。

高揚能理解曾沁的掙扎。

以個人名義發這樣的澄清,無疑等於打自己團隊的臉,承認團隊宣告有誤,可能會引發部矛盾,也可能被外界解讀為偶像失格或管理不善,對的形象同樣是挑戰。

這或許正是團隊選擇瞞著發那種宣告的原因——將壞人做盡,保住的清白與不知

良久,曾沁的聲音再次傳來。

“我理解你的要求。但是以我個人的份,在現在這個風口浪尖上,直接發那樣的澄清,牽扯的方面太多,我的團隊、公司、合作方......需要協調,可能不是立刻就能做到的。”

這話說得委婉,但意思很明白:有難,做不到,至不能立刻做。

高揚對此並不意外。

“我明白了。既然你有你的考量,那麼接下來我們會按照我們自己的方式和節奏來理這件事。”

“該發的律師函,該做的澄清,該採取的法律行,我們一樣都不會。我們會在法律和商業規則的框架,維護我們自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不主澄清,那麼,就由我來幫你澄清。

用我的方式,用證據和法律,將所有的遮布徹底扯下。

到時候,場面可能就不那麼好看了。

電話兩端,再次被沉默充斥。

“......好,我知道了。” 曾沁聲音有些疲憊。

然後,電話被結束通話了。

高揚放下手機,走回辦公桌後,重新看向那份早已起草好的反擊方案。

道歉如果有用,還要法律和證據做什麼?

既然對方選擇了最不面的方式,那他也就沒必要再留任何餘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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