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祚傾頹時:小兵攬後庭》第614章 管子與孝武(2)

作者:紅落·1個月前

其次,是古代軍隊紀律系的先天缺陷。

想要做到令行止、賞罰分明,不僅需要主將有絕對的權威,更需要一整套從伍什到全軍的嚴管控系,以及足以支撐獎懲的錢糧、土地資源。

這在烽煙西起的漢末,是絕大多數軍閥都無法實現的奢

甚至在太平時代,王朝也很難做到。

因為大家的腦子裡就沒有這種觀念。

自春秋以後,勝者為王的觀念佔據上風,說白了,自上而下,大家都習慣說話不算話。

孔子說禮樂崩壞,未嘗沒有道理。

所以呢,主將帶頭劫掠分贓,上行下效之下,軍紀早己了一紙空文。

更何況,漢末軍隊的分極為駁雜,流民、降卒、刑徒、亡命之徒佔了絕大多數。

他們對軍隊毫無歸屬,對朝廷毫無敬畏心。

只認眼前的真金白銀,空泛的軍紀條令,對他們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

而賞罰不分明的做法,更是難以讓人信服。

最後,戰爭高帶來的心理異化與創傷宣洩。

冷兵戰爭是面對面的搏殺,士卒常年海之中。

每日都在生死邊緣徘徊,巨大的死亡恐懼、長期的抑,會徹底磨平普通人的倫理底線,讓暴力為刻骨髓的本能。

他們在戰場上見摜可同袍首異,自己也數次與死神肩,這種極致的抑,總要找到宣洩的出口。

而破城之後的燒殺搶掠,便是最首接的宣洩方式。

過施暴,他們能暫時擺死亡的恐懼,獲得對生死的掌控,把戰爭帶來的所有創傷,盡數傾瀉到手無寸鐵的百姓上。

這也是為何,越是經歷過慘烈攻堅戰的軍隊,破城之後越是兇殘暴的原因。

最後,還有扭曲的軍功激勵與戰略層面的考量。

秦漢以來的軍功爵制到漢末早己崩壞,但 “以首記功”“以破城論賞” 的規則依舊通行。

屠城不僅能讓士卒搶到實實在在的好,更能靠著城中的首級冒領軍功。

對將領而言,屠城是最有效的威懾手段,對堅守不降的城池屠戮殆盡,便能讓後續城池風而降,極大減攻城的傷亡。

更重要的是,漢末戰爭的核心爭奪,便是人口與糧草。

屠城既能摧毀敵方的經濟基礎與兵源潛力,又能一次清除城中固的敵對世家豪強,將地方的土地、財富盡數收歸己有。

世之中軍閥擴張最暴也最有效的手段。

而正史中對於屠城,史的筆墨卻也是格外模糊。

大多時候,只用 “拔其城”“克之”“城中多所殘戮” 寥寥數語一筆帶過,極有詳細的傷亡統計,更無對屠戮細節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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