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飢荒年打獵,開局救了丈母娘》第97章 和干姐姐看電影(1)

作者:侃哥·2個月前

陸垚笑道:“那倒不用,乾爹,其實我也想為民除害。只是武不足,王連長也不給我好東西。現在全隊就兩支加蘭德步槍。”

鞠正華點點頭:“陸垚,槍我是可以借給公社民兵連的。不過不能以你個人名義來借,這是違反紀律的。”

鞠雯也懂這個法律:“對,你可以讓你的公社領導寫申請,我爸不會阻撓,首接批示下去,就可以到縣裡武庫提取,子彈計數,槍用後歸還。”

陸垚笑了:“要是公社領導肯幫我還說什麼了。他會找各種理由,是不會幫我寫申請的。”

鞠正華為部長,他深知圈子的套路。

陸垚傷了楊守業的兒子,他作為公社主任不能明著報仇,但是工作上肯定會為難陸垚的。

但是他為人比較謹慎,自己作為上級領導首接去管某個公社民兵不太合適。

那個時候對領導幹部的約束很嚴格。

即便是領導幹部也不能一手遮天,那樣容易在同僚手裡落下把柄。

“這樣吧,你先回去,明天我和上級通一下,如果上級沒意見,我首接借給你一批武。不過還是要過公社領導簽字認可的。”

陸垚本來來這裡只是一步棋而己。

並沒有指馬上就能借回去槍。

於是點頭:

“對了乾爹,我還有一件事兒。”

“說。”

“你能給我批個條子,我先在供銷社買一些獵槍回去。”

這個時候的東北地區地廣人稀,山林眾多。

很多公社需要開墾荒田。

為了預防野,所以獵槍是允許出售的。

不過要購買是需要嚴格審批的。

獵槍都被視為農業生產工,而不僅僅是武

不過個人輕易很難獲得批准。

當時的一支獵槍價格怎麼也得五十塊錢到一百多塊錢不等。

鄉下社員人均年收百元左右的時代,個人也幾乎沒幾個人能買得起。

生產隊購買也得需要縣級公安或者武裝部門批准。

只有拿了管理部門證明介紹信,供銷社才敢賣給你。

所以,陸垚才過來求鞠正華能給批條。

要不然明天就要進山了,等著鞠正華和上級商量借不借槍的,怕時間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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