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手機放在桌上,走到窗邊,看著窗外的城市夜景。
這座城市的燈很,萬家燈火,每一盞燈後面都有一個故事。
我的故事曾經很好,好的開頭,狗的過程,但我要給它寫一個爽文的結局。
是的,爽文。
不是那種大主逆襲的爽文,而是一個人終於學會自己的爽文。
林知夏說得對,我變了。
我不再是那個把當全部的小姑娘了。
我是姜晚。
我要拿回屬於我的一切。
包括尊嚴。
第三章
第二天上午九點四十五分,我提前到了林知夏的律所。
律所在CBD核心地段的一棟寫字樓裡,落地窗外是整個城市最繁華的天際線。林知夏的助理給我倒了杯水,我坐在沙發上等,手裡翻著那份已經列印好的證據材料。
厚厚一沓,一百三十七頁。
每一頁都是沈硯洲親手遞給我的刀,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十點整,會議室的門被推開了。
沈硯洲走進來的時候,我幾乎沒認出他。
才一天沒見,他的下上冒出了青的胡茬,眼睛裡佈滿,領帶鬆鬆垮垮地掛在脖子上,像是一夜沒睡。他後的周明遠倒是神抖擻,西裝筆,手裡提著公文包,臉上掛著職業化的微笑。
沈硯洲看到我的第一眼,腳步頓了一下。
我知道他在看什麼。
今天的我穿了一件酒紅的連,頭髮散在肩上,化了淡妝。不是以前那個素面朝天、永遠穿淺服的姜晚,而是一個陌生的、讓他到不安的人。
他在我對面坐下,眼神複雜地盯著我。
“姜晚。”他的聲音沙啞得厲害,“你昨天說的那些話,是真的?”
“你指的是哪一句?”我翻了一頁材料,“是重婚那一句,還是私生那一句?”
周明遠的笑容僵了一下。
沈硯洲的手在桌下攥了拳頭,指節泛白。
“沈念不是我的兒。”他說,聲音得很低,“你不要聽信謠言。”
我從材料裡出一張紙,推到桌子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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