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離》沆瀣(一)(1)

作者:嗑南瓜子·2個月前

推開窗,外頭是一片豔。已經好幾天不曾歇下,薛凌終於於昨夜到達鮮卑大都。手腳並用的比劃才找了個客棧住下,一直睡到現在。這一路山山水水與去年底往平城時一般無二,只是花紅柳綠到底比冰天雪地到底多了幾分。另外,就是沒有經過平城了。

從京中到平城晝夜行馬,差不多三日餘即可到達。但馬跟人一樣,再好的子也經不住折騰,故而累了就得下來慢慢走著。一路到寧城時,又歇了一晚,自然是不得去以前的地方看看。看得多了,腦中雜念更多,乾脆就繞了個道。出了梁國,在草原上又行了一日有餘,才到達鮮卑的王都。

與羯人游牧不同,鮮卑漢人文化影響更深,其王族拓跋氏也是傳承數代,選了比較安穩的地方建立大都,稱王城或王都。這些資料,小時候零零散散的看過不,這會要翻,也能翻出。因此,這次倒比上次找羯人的部落容易,起碼目標明確,一路前往即可。

昨晚天黑不覺得,現在看來,街上吩嚷,人流比之京城也並不遜。間或還有幾個漢人行走其中。薛凌對鮮卑還算悉,知道那行胡商。梁人古來有之。莫說梁胡族別不同,就是梁國境一城之隔,所產之也是大相徑庭。你看我的更好,我卻覺得你手裡稀奇。自然有人兩地來回倒騰,賺取不菲的銀錢。

雖然國與國之間沒有大宗生意來往,但這種寥寥數人的來往,府卻一直不止。薛弋寒在時,薛凌也經常看見有三五人的商隊馱著些梁國特有的小玩意往鮮卑去。只是,那時候雙方已經很多年不打仗了,現在西北之痛才四年不到,鮮卑王都居然也是漢人不,著實讓有點驚訝。

看了一會,薛凌收回目,對著屋裡銅鏡換服。來時,換了男裝,為的是騎行方便,當然還有一點賭氣的分,存心想看看,能否有人認出是薛弋寒之子。跑了這幾日,心裡頭終是又放下了一些。而且,來鮮卑是為了儘快見到拓跋銑。自然是越引人注目越好。這個王都大街上,應該再不會有什麼比一個獨行的漢人子更引人注目了。

在齊府生活了小半年,別的沒學到,髮髻倒是挽的練。首飾胭脂也隨帶了些,將就著糊臉上,銅鏡里人影瞬間變了模樣。薛凌手指上去,突然想道:這銅鏡,怕也是梁國販賣來的。

胡人五部中,悉的應該就是鮮卑了。按梁人史書上說的,胡人很久以前差不多是五分天下,誰也不懼誰。但不知為何,自出生起,胡人就是鮮卑一家獨大,又正對著平城,是日常重點防護件,薛弋寒唸叨的自然更多些。不過,不管是鮮卑還是羯族,胡人的工藝實在差梁太遠,銅鏡這麼細的小玩意,草原上是長不出來的。

換好服下樓,果然大多數目都集中了過來。生的秀氣,這兩年養的皮白淨,再加上量又矮一大截,明顯是個漢人。王城裡漢人也見的多,但正如薛凌所想,一個獨行的漢人子還是太過引人注目了。

雖然急,卻要慢慢辦,今天能在大街上把鮮卑王宮的事就很知足,再等天黑了看看能不能溜進去看看。雖然對王都還算有據可依,但史書上似乎並沒寫到有哪個梁人曾去過鮮卑人的王宮裡頭。

薛凌對周遭目渾然不懼,袖子平意已是十分安全,更莫說還帶著輕鴻。只要不是鮮卑的軍隊直接圍過來,就是高出兩個頭的羯人,也自信能砍的和自己一般齊。

不料薛凌剛走下樓,路口就衝過來個十歲左右的鮮卑小孩子抱著不放。幸好手收的快,但被嚇的不輕,冷了臉沒說話。鮮卑與漢人語言不同,這麼個小孩子更是沒什麼好說的。

小孩子卻笑的燦爛,見薛凌不說話,字正腔圓的喊:“姐姐,姐姐,你可要買個人幫你傳話,我很便宜的。”

原來王都時常有漢人過來做點買賣,有些會自己帶著個懂兩地語言的人做中間翻譯,卻也有付不起錢的小商人,只要給的銀子是真的,其他也不拘泥說了啥。就有本地的人鑽起了這裡面的門道,千方百計學了漢人生意,專做那些商人的傳話人,賺些小錢。小兒明,一見薛凌漢人,旁又沒個人跟著,立馬了上來。

薛凌對買這個詞不是很理解,在梁國,買了就是一輩子的事兒,可沒啥打算帶個胡人回去。

小孩子還在祈求:“姐姐,我只要二十文錢一天,很便宜的”。在王都,這個價錢其實已經不便宜了,不過是看薛凌像是第一次來,誆的罷了。

但這個錢對薛凌來說,實在不是什麼事兒。且聽小孩子說是按天算,才明白大概兩地文化不同。說白了,只是給自己打工而已。這就很合人心意了,雖別人講述過的話不能全信,但出了拓跋銑,其他人說什麼實在沒什麼重要的,帶著個能傳話的,起碼吃飯方便很多。

薛凌蹲下子,和小孩齊平道:“你什麼漢人話都會說?”

小孩子道:“那是自然,我爹以前是跟漢人做生意的,我從小就學,什麼都會。”

幾個字說的連貫,腔調也模仿的很到位,就是斷句有點坑。因年歲較小,聽著道不算怪異,反而有幾分逗人樂的覺。薛凌亦有點想笑,來之前特意換了些碎銀子,拿出一塊來在小孩子眼前晃了一晃道:“好啊,我買你了,你就一直跟著我,直到我走。”

小孩子看著那塊銀子,吞了吞口水。他聽阿爹說過有些富商很是大方,隨手就是一大塊白銀,可自己從沒遇到過。他還小,自然不知道,這三四年來,一個漢人若不是走投無路了誰往鮮卑跑,自然是一文錢都看重的要命,哪還有多的給別人。

薛凌看他半天不拿,便塞到手裡,道:“總得給我說個名字吧,不然我你什麼好。”

“吉祥,我吉祥。這是漢人的名字,爹說你們漢人喜歡”。吉祥不可自信的把那塊銀子放裡咬了咬,然後才小心翼翼放進兜裡。這一小塊,沒準能買頭羊呢。

薛凌失笑,慢慢起了。吉祥說的沒錯,漢人還真是喜歡吉祥這個詞。

有了個能開口的,行就方便了很多。此地雖然跟平城有段距離,但差距反而比京城和平城之間的小。吃食風俗也相近。薛凌好久沒回過平城,再吃到這些草原味濃的東西難免心生歡喜。

想是給了錢,吉祥也開心的很,一路嘰嘰喳喳沒停過。最令薛凌滿意的是,這地兒竟然不止騎馬,只要速度慢些,不傷人即可。薛凌樂得快些,大手筆直接買了兩匹,想著回去時不要了丟給吉祥也行。兩人一整天吃喝玩樂,將王都幾條主街轉了個便。自然,也找到了王宮的位置所在。但薛凌看了一下守衛,還是的,比起魏塱那狗的皇宮也差不多。自己要闖,還真是有點難,關鍵是看著地兒也很大,就算自己進去了未必就能找到拓跋銑。

再回客棧的時候,臉上焦慮就多了些。吉祥在旁邊看著,小心翼翼的問:“姐姐是不是嫌我今天不怎麼好?”

薛凌看了他兩眼,道:“不是,只是我在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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