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國每一個年的,可以分到一套房子。
贅到華夏國的男人,只能和一個在一起,為這個家庭的一份子。
人是最重要的資源,而人才是繁衍的主導者,因此佘山部落實行一妻多夫制。
部落越來越強大,自然會有越來越多的男人願意贅。一個家庭多贅幾個男人,也是部落的勞力不是?
可以贅一個正夫,兩個側夫,侍郎和賤郎不限,賤籍的賤郎若是做錯事,打死不論,也可以隨意送人。
一個國家沒有法律是不行的。
在這樣原始蠻荒的時代,法律不夠嚴苛也是不行的。
華夏國的法律,當然不會隨隨便便把男人打為賤籍,被打為賤籍的男人,必定是做出了危害國安全的事。
比如洩國的核心機。
比如無故傷人致殘。
再比如不安分,聚眾鬧事,試圖造的反等等。
而因為是國家的主導,大機率不會幹那些事。
當然如果幹了,也要承擔責任。
雖然沒有賤籍這一說,但做出危害國家的事,以後在國就別提什麼份地位了,什麼活兒累,什麼活兒髒,就去幹什麼活兒贖罪,類似於勞改造。
至於年限,由做出的事的危害程度而定。
最最重要的是,節極為嚴重者,不論男,一律燒死祭天!
一個國家的發展和穩定,沒有鐵手腕是不行的。
犯罪本太低了可不。
贅到華夏國的男,只能依附於自己的妻主,必須忠誠於自己的妻主。若是做出出軌背叛之事,妻主有權懲戒,只要打不死,可以往死裡打。懲戒之後,要麼休棄,要麼貶為賤籍。
當然妻主也要護自己的贅夫,不能無故打罵欺凌。
如果妻主不滿意贅夫,或是贅夫和妻主過不下去,可以和首領或是巫提出和離,和離後,男人可以另外贅華夏國的其人,也可以離華夏國,離開華夏國,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關於和離這一點,姜玥主要是考慮到極必反,狗急跳牆,事不能做得太絕!
如果規定男人贅到華夏國,即便被妻主無辜欺辱打罵也不能和離,把人給急了,做出殺妻之事豈非不妙?
還是給人留一條路的好。
過不下去就離。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姜玥一首很不理解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制。
一個男人可以娶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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