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諜戰:再不收網我成鬼子老大了》第468章 什麼時候收網呢(2)

作者:GLANG·2個月前

陳立的計劃很簡單,第一步,就是規範資問題。

一般來講,那些炮樓裡的日本人和漢,他們日常資來源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來源於上級發放運輸。

而另一部分,就是在當地掠奪,比如過村子裡的地主、或者維持會的漢來以各種理由徵集糧食,牲畜等集中送到炮樓。

而陳立要做的,就是以追查剩餘假幣,恢復經濟,以及整頓市場資價格的原因,將那些村莊等地方的資規矩立起來。

以後滬上和金陵周邊的那些村莊,關於資徵集就必須嚴格按照政府規矩來。

以前炮樓裡的偽軍可以首接去找當地豪紳或者維持會要資,然後維持會找理由徵集資。

但以後,不管是什麼維持會,什麼村長,什麼當地豪紳,誰都做不了這方面的主,必須由維新政府這邊上報陳立審批通過後,有了批條,這才能進行徵集。

看似是整頓,但目的是不讓那些日本兵和偽軍隨意掠奪。

以後只要他陳立不同意,那些資想要從當地百姓手裡送到炮樓,可就不容易了。

要是有人敢違抗命令強搶,陳立不介意讓他人頭落地。

這樣既能保護百姓被剝削,又能削弱那些炮樓的資供給。

而且這麼做,陳立有十足的理由和權力。

這是第一步,從資方面手。

第二步,就是政治方面了。

抗日力量在敵後最需要依賴的就是百姓,而對這一切破壞最大的,無疑就是當地的維持會,保安團,還有那些漢

這些傢伙一來欺百姓,二來針對抗日力量,危害極大。

而以後,陳立要將這些所謂的保安隊等全都取締。

從而以清鄉委員會的結構進行“正規化”。

比如不再允許當地豪紳自發組織保安隊,不再允許維持會擅自組織隊伍等。

而是要“規範”,安保隊伍必須由政府同意後才能立,人員任命等也需要政府授權,私人組織以後全部違法。

甚至包括每個月幾號進行掃,幾號出查抗日分子,都要有規章制度,誰也不能擅自行

比如陳立規定每個月只能在1號,15號,30號這三天掃,底下人要是敢不按規矩辦事,就死啦死啦滴!

看似規矩化,是為了政府控制下方好。

但實際上安排是陳立做的方案,以後組織在民間活就相當於了束縛,開了天眼。

你1號掃,我2號行不就好了?反正你要是敢2號也掃,就會被問罪。

同時沒有了那些什麼保安隊,維持會組織等,一切都規範化了,那些人沒有人手,拿什麼剝削百姓?

以後組織將會更加容易在百姓中潛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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