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895,我在南洋立新國》第58章 立國方案與基礎(下)(1)

作者:兜兜鬧不鬧·2個月前

劉志俊站在高臺上,繼續安排接下來該立的部門,“第五,司法部。 負責制定律法、審理案件、設立法庭、管理監獄。部長……暫時由林老兼任,同時廣泛徵求悉律法的人士(包括瞭解荷蘭律法和華人習慣法的),儘快組建班子。”

“司法部首要工作: 廢除荷蘭民時期的歧視法律。頒佈《南洋共和國臨時治安法令》,以世界各國現在頒佈的法律為參考基礎。”

“然後再結合本地人的習慣和現代法理,簡化條文,重點懲治殺人、搶劫、強、叛、間諜等重罪,明確量刑標準。在坤甸、山口洋、三發設立初級臨時法庭,審理案件。整頓監獄,規範管理。”

“第六,外部,暫立兼報組織。 負責對外聯絡、報蒐集、分析外。部長,暫由劉志俊首接負責,劉石協助,同時吸納李福祥商隊報網和周水生海上偵察力量。”

“外部首要工作: 切監視荷蘭達維亞、英國新加坡、沙撈越的向。過商人、難民等渠道蒐集一切關於荷蘭第二次遠征軍籌備況的報。”

“嘗試與北婆羅洲(沙撈越)的華人社群乃至汶萊蘇丹國進行非方接。評估國際形勢,尋找潛在的非方盟友或貿易伙伴。”

“第七,國防部。 負責軍隊建設、國防規劃、作戰指揮、裝備研發。部長,由劉志俊兼任。下設:

參謀司(劉忠黎負責):制定軍隊的作戰計劃、組織訓練計劃、各國的軍事報分析等。

裝備司,由皮埃爾·杜邦兼擔任顧問,由兵工廠技骨幹和繳獲軍中懂行的人負責,包括管理兵工廠、武彈藥的研發、軍事裝備的採購、並且分配維護保養工作。

後勤司:負責軍隊的糧秣供應、被服、藥品、工事材料等軍需資的籌集、儲存、運輸。

兵役司:負責徵兵、伍規劃、服兵役人口調查、退伍安置、軍籍管理、軍功評定。”

“國防部首要工作: 第一,整編軍隊。以現有復國軍為骨幹,整合北地礦工義勇、山口洋子弟兵,統一編為‘南洋共和國國防軍’。”

“初步計劃編3-4個步兵旅,一個獨立的炮兵營,一個工兵營,以及海軍艦隊。制定統一的編制、軍銜、紀律條令。

“第二,擴大並保障兵工廠產能。集中資源確保步槍、子彈、火藥(尤其是無煙火藥)的生產線全速運轉,建立原材料儲備。研製或仿製迫擊炮、手榴彈等近戰武

“第三,制定接下來為期一年的新兵強化訓練和大部隊聯合演習計劃,重點演練防戰、叢林戰、渡河作戰。在關鍵地點構築永久或半永久工事。”

“第八,教育與衛生部。 負責興辦學校、推廣文化、管理醫療。部長趙永福,由政部協同有識之士先行推工作。”

“教育部首要工作: 在坤甸、山口洋、三發等主要城鎮,利用原有場所或廟宇,開辦首批‘蒙學堂’。”

“教授孩基礎漢字、算數、初級理、化學、南洋地理華人歷史常識。招募略通文墨者為師。”

“同時,在坤甸設立幾所高階技工學校,邀請兵工廠的高階工匠、船廠老師傅等擔任老師。”

“向學青年傳授基本機械、木工、航海等實用技能。另外收集藥材,招募中醫郎中,西醫醫生,建立簡易軍醫院並逐步向平民開放。”

“同時在教育部門協助下,在坤甸建立一所醫生學校,培養醫生,爭取早日在每個城市建立一所大型醫院!”

劉志俊書寫完畢,放下炭筆,轉向眾人:“八大部門,是為國家骨架。骨架之下,需要填充——那就是地方行政。”

他看向北地來的首領們:“羅大巖兄弟,陳火生兄弟,李復先生。三發地區是礦業重鎮,也是起義首功之地。”

“我提議,設立三發市,由羅大巖兄弟擔任首任市長,陳火生兄弟擔任市警備隊長,李復先生擔任市財政與工礦專員。”

“你們況,深得礦工信賴,希你們能帶領三發,從混的礦區,轉變為秩序井然、生產繁榮的城市。”

羅大巖等人激萬分,起抱拳:“謝總長信任!定為南洋守好北門,管好礦場!”

“山口洋,”劉志俊看向洪老先生,“是我們奪取的一個北方港口城市,位置關鍵。洪老先生在山口洋德高重,又是起義功臣。”

“請您出任山口洋市首任市長。同時,從劉明雲部調得力軍,組建市警備隊。山口洋的港口、貿易,需要儘快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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