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休我,就因為我生的是兒子》第50章 說清楚(2)

作者:明惑·1個月前

“用法是月事結束後第三日起,清晨空腹,溫水沖服,一次一錢,連服七日。第三日可能有輕微噁心,屬正常反應,無需擔心。”

他停頓了一下,看著堂下那個男人,說:

“這位李順先生,你剛才說服了五天,那請問你,你服的第三天,有沒有輕微噁心的覺?”

那個男人抬起頭,看著他,沒有說話。

林遠等了三秒,說:

“沒有回答,那我再問,你說子損了,大夫怎麼說的?哪位大夫,在哪裡問診,可以當堂核實嗎?”

那個男人的張了張,沒有聲音出來。

堂外,有人開始議論,聲音不大,但聽得出來那個方向——有人在說,這個人說不上來,有人在說,這明顯是找來的托兒。

大房在旁邊站著,臉己經很難看了。

縣令在上首,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沉默著,沒有開口。

林遠轉過來,面對著縣令,面對著門口那一片人,說:

“大人,我有幾句話要說,請大人和在場的各位聽一聽。”

縣令點頭,說:“說。”

林遠深吸一口氣,開口:

“生男生決定,這是事實,不是妖。我用的藥方,是一個調理的方子,調理之後,生兒的機率大幅提高。城裡有人用了這個方子,生了兒,那個孩子是真實的,活生生的,不是妖變出來的,是們自己生的。”

他停頓了一下,然後說:

“大人說我妖眾,我問大人,眾在哪裡?那些來求藥的人,是被我騙來的嗎?不是,他們是走投無路,是生了兒子被家裡著,是沒有別的路可走,才來找我的。我給他們的,不是什麼妖,是一個希,是一個這個世界原本就有、只是沒有人告訴他們的可能。”

他的聲音不高,但堂裡很安靜,門外也安靜,那些站在外頭的人,都在聽。

“如果告訴一個走投無路的人,你的路還沒有走完,這,”林遠說,“那我認了這個名字,但我不認這是罪。”

最後這句話說出來,堂裡徹底安靜了。

然後,門外有人鼓掌了。

不是很多人,就是一兩個,但那聲音在那個安靜裡聽得很清楚,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然後是更多,把那個寂靜一點一點地,推開了。

縣令在上首坐著,把這一切看完,沉默了很久,然後開口:

“證據不足,此案暫不定罪,林遠即日釋放,但需在城中不得擅自離開,待進一步核查。”

大房猛地抬起頭,要說話,縣令己經拍下了驚堂木:

“退堂。”

林遠站在堂下,把縣令說的話在心裡過了一遍。

不定罪,釋放。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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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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