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休我,就因為我生的是兒子》第52章 第二日(2)

作者:明惑·1個月前

沈知許把這件事在腦子裡過了一遍,說:“這件事一旦做了,比藥方還難,藥方是私下傳的,學堂是擺在明面上的,所有人都看得見。”

“我知道,”林遠說,“所以還在想。”

兩個人沉默了一會兒,沈知許忽然開口,說:

“衙門口那些人,今天還有人去站著。”

林遠抬起頭。

“我男人今天去的,”沈知許說,“不只是他,還有幾個我不認識的,昨天不在,今天來了。”

林遠聽著,沒有說話。

“那些人,”沈知許說,聲音低了一點,“有些是拿了藥的,有些沒有,就是聽說了,來站著。”

林遠把這件事在心裡放了一會兒,放了很久,然後說:

“知道了。”

他沒有多說什麼,和沈知許又說了幾句,出來了,往回走。

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把剛才沈知許說的那件事重新想了一遍。

衙門口還有人在站著,有些沒有拿過藥,就是聽說了,來站著。

這說明什麼。

說明這件事己經不是他和那七家人之間的事了,己經有人因為聽說了這件事,自己做出了一個選擇,站到那裡去。這個選擇沒有人要求他們做,沒有人組織,沒有人說站在那裡有什麼用,他們就是來了,站著。

林遠走著,走到張家街口,停了一下。

他想起公堂上說的那句話——如果告訴走投無路的人你的路還沒走完,這,那我認了這個名字,但我不認這是罪。

他當時說那句話,說完就說完了,沒想太多。

但現在,有人站在衙門口,他們聽見了那句話,或者聽說了那件事,然後他們去了,站在那裡。

這件事,比他在堂上說的任何話都要重。

他在街口站了一會兒,抬頭看了看天,然後往家走。

走了幾步,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張若蘭服了藥,到現在還沒有訊息,不知道有沒有懷上,不知道結果會是什麼。這件事他回來之後一首沒有問,昨晚張若蘭來,他也沒有問,就說了一句“不急,等”。

不急是真的不急,但不是不在意。

他在意,一首在意,只是這件事急不來,急了也沒用,就只能等。等是他這段時間練出來的本事,練得還算夠用,但有時候還是會在某個不經意的時刻,忽然想起來,然後在心裡一下,下去,繼續往前走。

下去,繼續往前走。

進了院子,大崽二崽在廊下,大崽見他回來,抬起頭,手裡拿著一張紙,是今天描的字,舉過來給他看。

林遠走過去,低頭看,五個字,每一個都描得很工整,用力,是真的用了力的那種,在紙上,深的。

滿

西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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