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年,他讓我認命,我說老娘不伺候了

六三年,他讓我認命,我說老娘不伺候了

分類: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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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

我嫁給趙長風的時候,他還是個連排級的窮軍官。那年他負傷回鄉,瘸着一條腿,滿臉血污地倒在我家門口。

全村沒人敢收留他。

是我揹着他走了三里山路,用我爹留下的最後一支盤尼西林,把他從閻王爺手裡拽了回來。

後來他歸隊,我等了他四年。

四年裡,我一個人種六畝地,養活他癱在床上的老娘,供他兩個弟弟念書。

他寄回來的信里寫:“等我出息了,第一件事就是接你進城。”

我信了。

我等到了他的軍功章,等到了他的提干通知,等到了他分到城裡的三居室。

卻沒等到那張火車票。

等到的,是一個穿着列寧裝、燙着捲髮、從部隊文工團調來的女人——沈麗華。

她住進了那間本該屬於我的房子。

趙長風寫了最後一封信。信上只有一句話:

“桂珍,你是個好人。但我和麗華,是革命同志。”

村裡人都說我傻。

婆婆指着我的鼻子罵:“你就認命吧,有本事的男人,哪個不換媳婦?你配不上長風。”

她說這話的時候,正穿着我給她納的新棉鞋,坐在我盤的熱炕上,嗑着我曬的南瓜子。

那天晚上,我沒哭。

我把他四年寄回來的十七封信,一封一封燒乾凈了。

火光映在牆上,我看見自己的影子——又黑又瘦,背都駝了。

才二十六歲。

像個四十歲的老太太。

第二天一早,我搭上了去縣城的驢車。

我沒去找趙長風。

我去找的是婦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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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農村孕產婦死亡率三年下降37%——記省婦幼衛生培訓中心副主任宋桂珍同志的先進事迹。”下面配了一張照片。黑白的,印刷粗糙,但他一眼就認出了那個人。齊耳短髮。白大褂。站在一群穿着土布衣裳的農村婦女中間,正彎着腰教她們什麼。她在笑。笑得很大方,很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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