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年,他讓我認命,我說老娘不伺候了》第3章 有同情我婆婆的(1)

作者:六味弟慌丸·3個月前

有同我婆婆的,也有竊竊私語說胡攪蠻纏的。

方幹事站在二樓窗戶後面看了一會兒,轉頭對我說:“你要是不想出去面對,我讓人把勸走。”

“不用。”我站起來,“我自己去。”

我從食堂出來的時候,正好撞上這一幕。

婆婆看見我,眼淚馬上湧出來了,連滾帶爬地朝我撲過來:“桂珍哪!你回去吧!娘求你了!你走了家裡沒人管了!”

我站在原地沒

圍觀的人都看著我,目裡有審視,有好奇,也有那種我最悉的東西——“一個人家,鬧什麼鬧?回去過日子不好嗎?”

小叔子趙長軍站在婆婆後,低著頭,手攥著板車的把手。

“嫂子,”他囁嚅道,“我大哥讓我來接你回去。他說……他說他下個月請假回來,你們當面說清楚。”

當面說清楚。

上一次“當面說清楚”,是兩年前他探親假回來。

那次他回家住了七天。七天裡,他有五天在公社開會,一天去鎮上給沈麗華寄包裹——裡面是兩斤紅棗和一雙我做的布鞋。

對。他把我做的鞋子寄給了

我當時就站在郵局門口。他甚至沒發現我。

剩下那一天,他跟我說的唯一一句完整的話是:“孃的褥瘡又犯了,你仔細點弄。”

連句“這幾年辛苦你了”都沒有。

更別說那句他在信裡反覆許諾的——“等我出息了,接你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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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蹲下,平視著坐在地上哭嚎的婆婆。

“娘,”我說,聲音不大,但很穩,“我走之前,給你留了三個月的口糧、半年的藥。長軍已經十七了,能照顧你了。”

“你!”婆婆的哭聲一噎。

“長風寄回來的錢,以後直接寄到家裡,夠你們花的。

”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布包,開啟,裡面是二十塊錢——我兩個月工資攢下來的大半,“這錢你拿著,給長軍買雙棉鞋。冬了,他那雙腳趾頭了。”

我把錢放在手裡。

婆婆愣住了。

圍觀的人也安靜了。

“你罵我沒良心,”我站起來,聲音不高,但在場的人都聽得清清楚楚,“可是娘,這四年,你兒子一封信問過你怎麼樣沒有?你的藥是誰買的?你的褥瘡是誰天天給你翻洗的?你吃的每一口飯、穿的每一件裳,是從哪來的?”

婆婆張了張,沒說出話。

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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