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走偏鋒的大明》第1091章 律法改革(1)

作者:郁雨竹·1個月前

第1091章 律法改革

薛韶道:“耕讀之士多出自這些豪族旁支,一邊耕作,一邊讀書,若因一人之罪便降罪於許多無辜之人,豈不寒心?事多了,只怕天下讀書人要說陛下嚴刑峻法了。”

薛韶的提議是,只斬主謀,將其家財全部抄沒充公,餘下之人查過,與案無關便放回,對其家人也可網開一面。

“或流放,或命其三代不得科舉仕便可,”薛韶道:“失去財產,又三代不得科舉,這對後代的打擊是極大的,我認為此法比單純的斬三族更能威懾人,且只論罪首,不僅能免去民間的戾氣,還能得到百姓的支援。”

潘筠:“你和陛下提過了?”

“上書過,但閣打回來了,於閣老說,時值當下,就該以嚴法懲治,以儆效尤。你知道的,陛下一向看重於閣老。”

薛韶理解于謙想用嚴法遏制貪墨,卻不認同。

“治貪不能一味的嚴,當嚴寬相濟。”

潘筠:“挑他們最在意的東西下手?”

酷吏或許變態,但貪,基本上都有一個共,想要後代子孫延續榮,一直榮華富貴。

只三代不能仕這一點便是誅心之策,其懲罰程度不比砍頭輕。

潘筠被他說服,問道:“可要我幫你說話?”

薛韶輕笑:“陛下要是問起,還請國師替在下言一番,救人一命,功德無數,何況其中還有不是被無辜牽聯之人。”

潘筠頷首。

大明的連坐之法甚是嚴苛,拿爹舉例,爹一人犯罪,他們兄妹三人都要跟著被流放。

這也就算了,一家人,被爹養著,被牽連說得過去。

但那些旁親,可能一年就過年時見一面,他們有什麼罪?

還有鄰里……

哦,大明的連坐法裡,有相當一部分罪名是一戶犯罪,十戶連坐,這就是保甲制度。

十戶為甲,十甲為保。

這就造民間兩極分化,要麼,鄰里之間互相舉報、甚至是誣告,毫無信任之心,協助之

要麼,鄰里之間親親相,只要有一人違法,所有人都幫著瞞,甚至結勢力對抗衙門。

而不論前者還是後者,最後權勢都會集中在甲長和保長手中,而保甲長多為當地地主、鄉紳,他們可以藉此強攤勞役、側重賦稅,甚至會由此勒索百姓。

不然,戶部黃冊上被匿的四千萬人口是怎麼消失不見的?

大明需要改革的地方多著呢。

潘筠和薛韶對視一眼,都知道改革之事急不得,一旦著急,就有可能壞事。

繼朝廷改革皇室、軍隊和吏治之後,薛韶再次上書請求改革律法。

其中,對有關於一些輕微罪的連坐法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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