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年生日快樂【完結】》第156頁 她下意識地覺得(1)

作者:帕羅西汀·2個月前

下意識地覺得,rk和文貞住同一座大樓,文貞發來的照片又暗示自己還在樓裡面,那麼就一定是被關在了rk家。這不是明擺著的嗎?

但確實,周行雲說的第二種況……

rk大可以用威脅或者暴力的方式拿到文貞的房門鑰匙,或者把自己的指紋錄進文貞的電子鎖,再把文貞捆起來關在自己的家中,限制的自由。他本來就住在同一座大樓,就算出時撞見鄰居,也大可以說是來陪自己的朋友,不會有人懷疑。

這樣做的好在於,現在正值假期,如果有朋友或者同事前來探,rk也可以確保自己的生活空間中沒有第二個人的痕跡,更不會有人懷疑。

蔣昕不想承認,但確實,這種可能雖然小於第一種,但也不是完全沒有。

再模糊聯想到剛才查的加州法律,蔣昕忽然意識到,這兩種況,法律上的理方式或許是不一樣的。

飛機進平飛後,wifi訊號終於穩定下來。

周行雲開啟微信,找了一個朋友圈裡畢業去國讀law school的清大校友,簡單說明了況,請他幫忙確認當地法律。蔣昕則繼續按照自己的理解搜尋加州的相關法規。

兩人對著螢幕查了一路,最後得出了一致結論。

無論如何,他們需要立刻尋求當地警方的幫助。

但現在正值聖誕假期,警力不足,國警察的效率大家都懂。報警要讓警方重視起來,就需要更明確的證據和訴求。

但蔣昕目前掌握的東西,很多都還只是猜測。

最關鍵的是,這兩種況的確需要區別對待。

如果文貞在自己家,要申請welfare check。警察去敲門,假如裡面的人不開門,或者文貞在rk的控制下說自己沒事,警察就沒有權利進門。然而,一旦警察敲了門,rk就會立刻明白文貞在試圖向外界求助,那麼文貞的境就會很危險。

可如果文貞在rk家,假設眼下沒有更明確的證據,警察依舊只能敲門詢問,沒有進門的權利。如果rk不開門,或者說自己不在家,警察同樣不能強行進去。這樣一來,同樣會引發rk的警覺。

所以無論是哪種況,都一定不能提前打草驚蛇。

必須確保,警察那邊有足夠證據向法院申請搜查令,無論是針對文貞家還是rk家,都有權利直接破門而,並且在行之前不能讓rk察覺,才能保證文貞的絕對安全。

而且一定要快。每拖一天,文貞就多一天風險。

所以,在報警之前,文貞究竟在哪一戶,他們必須自己先確定。

“蔣昕,你說你的朋友和的前男友不在同一個樓層對吧?”周行雲問,“那有沒有可能向業調取到每一個樓層的人員進出記錄?”

蔣昕搖搖頭:“那邊況和國不太一樣,人們比較注重私。只有一層大廳有監控可以看人員出大樓的況,出大門要刷卡,這個記錄也是有的。但除此之外,各層樓和電梯間裡都沒有監控。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直接過這些記錄查出來rk都去了幾層。”

周行雲皺起眉。

“但是——”蔣昕話鋒一轉,“住戶可以給親友申請guest pass,一次管一個月。之前文貞一直在給我申請,現在還沒有過期。同時我的指紋應該還能進文貞家的門。”

周行雲看著

“所以只要進文貞家裡,確定家裡沒有生活痕跡,或者進大樓後觀察到rk進文貞家並留下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推警方流程。”

周行雲點點頭,卻又想到什麼:“但rk認識你。在不確定況的時候,你不能貿然去文貞那層,即使去了,也不能長時停留,更不能去敲門。”

“對,”蔣昕說,“這個還要到那之後再想辦法。”

周行雲沉默了幾秒,忽然問:“你們那個小區Casara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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