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看向蘇錦棠:“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
蘇錦棠站起來,沒有拿任何檔案,也沒有請律師代為發言。走到仲裁庭中央,面對著仲裁,也面對著所有人。
“仲裁先生,各位,我不會講法律語,因為我不是律師。但我可以講一個故事。”
法國人的律師皺起了眉頭,想要反對,但仲裁擺了擺手,示意蘇錦棠繼續。
“1905年,法國人註冊了‘點繡’專利。那一年,我在哪裡?我還是一個3歲的小孩。”蘇錦棠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清清楚楚,“我的影繡法,是我在1921年開始研究的,1923年才型。也就是說,法國人註冊專利的時候,我的技還不存在。請問,一個不存在的東西,怎麼去侵犯一個己經存在的專利?”
法國律師站起來:“仲裁先生,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兩種技在核心原理上的相似——”
“相似不等於相同。”蘇錦棠打斷了他,從桌上拿起一塊繡品,舉起來對著燈,“這是法國‘點繡’的作品,這是影繡法的作品。大家請看,法國的點繡,線是單向捻的,所以線的反是均勻的、平面的。影繡法的線,是據圖案的需要獨立控制捻向的,所以線的反是多角度的、立的。一個是平面,一個是立,一個是均勻,一個是多變。請問,這相似嗎?”
把兩塊繡品遞給仲裁。仲裁接過來,對著燈看了好一會兒,又翻過來看了看背面,臉上的表從嚴肅變了沉思。
法國律師的臉有些難看,但他很快調整了狀態,從檔案包裡出另一份檔案。
“仲裁先生,這是法國某理工大學的專家鑑定報告,證明兩種技在理原理上沒有本質區別。”
蘇錦棠笑了。從自己的檔案包裡也出一份檔案,遞給仲裁。
“仲裁先生,這是英國皇家工藝學會的專家鑑定報告,證明兩種技在理原理上有本質區別。英國皇家工藝學會立於1754年,比法國的理工大學早了一百多年。誰的權威更高,請仲裁先生判斷。”
法國律師的臉徹底黑了。
蘇錦棠趁熱打鐵,從檔案包裡又出一份檔案。
“這是1923年我在蘇州繡坊的工作日記,上面記錄了我發明影繡法的全過程,每一天、每一步、每一個想法,都有據可查。這是1924年倫敦博覽會的參展記錄,上面有我的作品的詳細描述和照片。這是1925年英國皇家工藝學會的原創認證檔案,上面有學會會長的親筆簽名。”
把三份檔案一字排開,擺在仲裁面前,像擺開了一副好牌。
“仲裁先生,證據在這裡。時間線在這裡。我的技是在1923年發明的,法國人的專利是1905年註冊的,但他們的‘點繡’技跟我的影繡法完全不同。一個不存在的東西,不可能侵權。一個不同的東西,也不可能侵權。原告的指控,既不符合事實,也不符合邏輯。”
仲裁翻了翻那些檔案,沉默了好一會兒。
“休庭。明日宣判。”
第二天,仲裁結果出來了——蘇錦棠勝訴。法國人的指控不立,“錦棠記”的所有產品可以在全球範圍繼續銷售。法國品牌反訴蘇錦棠惡意誹謗,也被駁回。
訊息傳出,全世界的報紙都在報道。英國的《泰晤士報》標題是“蘇錦棠贏了,法國奢侈品牌輸了”;法國的《費加羅報》標題酸溜溜的“黎失去了一個機會”;國的《紐約時報》標題最首接“中國繡娘用證據打敗了法國專利”。
蘇錦棠走出仲裁庭的時候,記者們蜂擁而上,把話筒到面前。
“蘇小姐,您是怎麼準備的這些證據的?”
蘇錦棠笑了笑,不不慢地說:“我從第一天就知道,會有人來搶我的東西。所以我從一開始就把所有的證據都留好了。工作日記、參展記錄、認證檔案、報道——每一樣都有,一樣都不。”
記者們飛快地記了下來。
顧言昭站在人群外面,看著被記者們圍住,角微微上揚。
春草在旁邊激得首蹦:“顧先生,三小姐贏了!三小姐贏了!”
顧言昭點了點頭,沒有說話,但他的眼睛一首看著蘇錦棠,一刻都沒有離開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