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瑞霖下意識地俯靠近。
邢一鳴低聲音,在秦瑞霖耳邊快速代了幾句。
秦瑞霖的眼神中滿是驚駭:“邢律師,這……這合適嗎?”
邢一鳴不以為意地笑了笑:“他本就是一顆用完就丟的棄子而己,不用太在意。去辦吧,別留下尾。”
與此同時,京港西城區的一破舊民宅門口。
鄭興龍像一攤爛泥似地坐在石階上,滿腦子轉的都是“錢”字。
他之所以對翻案有著近乎偏執的狂熱,並非為了清白。
而是為了那筆足以讓他後半生食無憂的國家賠償金。
在鄭興龍的記憶版本里,二十年前的那場深夜慘劇只是一個“意外”。
他堅稱自己當時喝多了,本不知道車底刮到了人。
所謂的五公里拖行,在他裡了“毫無察覺”的過失。
然而,當年的公訴書卻像一記響亮的耳:
檢方出了大量的目擊證詞和路段監控分析,認定鄭興龍在撞擊發生後不僅沒有減速,反而因為剛跟人吵完架、心懷報復社會的戾氣,在明知車底有人的況下,故意加速拖行害人洩憤,導致害人以極其慘烈的方式當場死亡。
“通肇事”和“故意殺人”,這兩者的量刑天差地別。
鄭興龍在牢裡蹲了十幾年,心裡的恨就長了十幾年。
他總覺得法院判重了,覺得全世界都欠他的。
出獄後,他像個無頭蒼蠅一樣西奔走。
可現實很殘酷:給這種刑事重犯、且早己定的鐵案翻案,膽小的律所嫌晦氣不敢接;
名頭響的大律所,更沒必要為了他這麼一個毫無勝算的勞改犯賭上職業聲譽。
就在鄭興龍西壁的時候,德誠律所突然降臨在他的生活裡。
邢一鳴親自接見了他,張口就是保票:
“鄭先生,你這案子,我覺得有戲。我們可以免費幫你試試。”
“真……真的假的?”鄭興龍當時滿臉不敢置信,“邢律師,我問了一圈,人家都說這案子是死案,翻不了。”
當時的邢一鳴,穿得西裝革履,卻表現得異常親民。
他親熱地攬住鄭興龍的肩膀,有力地拍了拍:
“老鄭,他們打不了,那是他們水平不行,或者是怕麻煩。我們德誠不一樣,咱們先把申訴材料整紮實了往上遞,只要法院能立案,國家賠償那筆錢,咱們就有希拿回來。”
鄭興龍哪見過這種陣仗?
他看著邢一鳴那副正氣凜然的樣子,還真以為遇到了不計名利的“法律活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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