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拜金女被年代大佬寵上天》第28章 牛逼的婚前協議(1)

作者:楠楠的修仙夢·1個月前

莫神在得知李娜查出懷孕後,第一時間就飛了過來!

畢竟李娜的剛剛養好不久,他想了想,決定與李娜登記結婚。

雖然李娜與他登記結婚,也未必能佔到多大便宜——這麼說吧,做他的金雀和做他的太太,實際能得到的質利益可能是一樣的!

但又有不同之。婚前協議中約定,各自的財產是屬於各自的,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

協議又提出,即使離婚,他仍需向李娜每個月支付70萬刀經濟補償,直至李娜再婚為止;

除非他喪失支付能力,雖然他或許能過設立信託等方式規避,但若做得過分,面子上也不好看。

所以,登記結婚對李娜來講還是有很大好的。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國家的,或者說收較低的男(尤其在歐國家)接到求婚時會落淚的原因——因為這意味著未來有人養、有人兜底了。

當然,這種關係中的養責任並非絕對由別決定,而是取決於雙方在婚姻關係中的經濟強弱地位,經濟強勢方通常需要養弱勢方。

當然其他方面也有規定,例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他死亡的形。

他所有的資產都在信託裡,是給他指定的、有他脈的子的。

而李娜分得的就只有二億刀,以及信託每個月支付80萬刀的生活費!

嗯,這2億刀也不是一次給的,也是按照信託每個月來支付,按照演算法可以給到李娜100歲。

他的這些豪宅、豪車和價值極高的古董珠寶,李娜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理權!

李娜其實並不想和他結婚,不過他態度堅決,想想自己結婚也不吃虧。

李娜還特別細心地看了那份婚前協議,確認自己不吃虧——自己在婚姻存續期間賺的,莫神也搶不走!雖然李娜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本事能發大財。

但也安心了,這婚前協議雖然條款很多,但算是比較公平合理。

還有就是李娜的選擇權也確實不多,真要得罪了莫神,對李娜也沒什麼好

不過倆人雖然登記結婚很快,但是舉行婚禮,莫神決定等李娜肚子裡的娃安全了、穩定了再舉行!

誰讓30歲的李娜也算是高齡產婦了呢,確實得好好注意。

不過現在肚子裡的娃倒乖的,也可能是到媽媽並不是很想讓他到來!

基本上都不鬧騰,李娜除了一些特殊的氣味聞著會吐之外,其他倒是還好,食慾也不錯!

所以就一直按照醫生給配的食譜,該鍛鍊鍛鍊,該吃飯吃飯,該做什麼做什麼。

例如李娜一直在寫自己的小說,並且現在反響還不錯!

怎麼說呢,在不需要用寫作這種方式賺錢養家餬口,沒了生存力之後!

李娜寫得極其認真,也不迎合任何人,就寫自己最想寫的!

這樣反而反響很好,就是李娜有些文筆方面還是不太好,雖然現在系統地學習過了。

但這沒關係,莫神給找了一位文筆極其好的文字工作者,結果第一位李娜用著還不順手,他就又給李娜找了五位!

李娜最終挑到一個特別合心意的,其修改後的文字完全符合李娜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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