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扶蘇,我要當秦太宗》第61章 法術勢相合(1)

作者:愛吃火腿雞蛋卷·1個月前

燭火在案頭躍,將兩人的影投在書房壁上,拉得修長。春末的晚風從窗欞間溜進來,吹得燭焰微微晃,人影便在牆上忽長忽短地搖曳。扶蘇提筆靜待,目澄澈地向李斯,只等他將法家髓落到實。他不想要空泛的道理,不想聽“法者,國之權衡也”之類的大話,他要的是——這個東西怎麼用。

李斯見狀,心知殿下要的並非紙上空談,而是治世之法,便將前竹簡重新歸攏,先從商君之法講起,字字扣大秦當下實務。商君是法家的實踐派,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從泥土裡長出來的,不是從書齋裡編出來的。

“殿下既問用法,臣便先講商君之法如何落地為用。商君強秦,核心在八個字——賞罰分明,令行止。”李斯的聲音沉穩而有力,像是鐵砧上的錘聲,“賞罰分明,是讓人知道做對了有什麼好;令行止,是讓人知道做錯了有什麼後果。此法看似簡單,卻是大秦立國之基,亦能解殿下如今管理六部的諸多難題。”

他指尖點向案上那捲《秦律雜抄》,竹簡己經有些發黃,邊角磨損,但上面的字跡依然清晰。

“商君定法,首重耕戰。耕可富國,戰可強兵。有功必賞,有罪必罰,不別親疏,不殊貴賤。殿下推行代田法、改良紡車、興辦羊織造,實則便是續商君耕戰之旨,以農工富國。而此法落地,便要靠律法剛約束——勸農有功者賞,怠工誤事者罰,織造良者獎,工減料者懲。如此,六部工坊、各地農事,方能不因人之懈怠而廢弛。沒有規矩,人就會懶;有了規矩,賞罰分明,人就不敢懶。”

說到此,李斯頓了頓,舉了廷尉府經手的一個例項。他做廷尉多年,經手的案子數以千計,隨便拎一個出來,都能說明問題。

“前歲河東郡郡守,虛報墾田數目,冒領朝廷賞賜。此人出貴族,與朝中多位大臣好,按常理,這樣的人犯了事,府不敢。臣依秦律查實後,革其職、沒其家產,郡縣吏再無敢虛報農事者。這便是商君之法的用——法不徇,方能立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郡守犯法,與黔首同罰。法律面前沒有例外,例外一開,法就不靈了。”

他看向扶蘇,語氣更加鄭重。

“殿下教育司教習秦律,正是要讓未來吏員從小學法,知曉法令不可輕犯。他們從小就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知道犯了法會有什麼後果。日後紮郡縣,才敢秉公執法,不徇私、不偏袒。不是因為他們膽子大,是因為他們知道,法在那裡,誰也不了。”

扶蘇頷首,提筆在竹簡上寫下“法·剛·賞罰·耕戰工務”幾個字,筆鋒沉穩。他心中暗忖,商君之法確是治良方,秦國能從弱變強,靠的就是這套規矩。只是後世執行過苛,才失了民心——秦法不是不好,是太嚴了,嚴到讓人不過氣來。自己日後掌法,定要守其剛,去其嚴苛。規矩不能破,但規矩的溫度可以調。

李斯見殿下有所領悟,轉而又講起韓非之,語氣漸轉微,從糲的實踐轉向細膩的權謀。這是君主馭臣的核心,亦是扶蘇執掌六部、收攏人心的關鍵。商君之法管百姓,韓非之管臣子。百姓要的是賞罰分明,臣子要的是循名責實。

者,藏於中,臣之用,核心在循名責實。”李斯目深邃,字字切中要害,像是一把鑰匙進了鎖孔。

“殿下轄制六部,下設諸多吏,若只聽其言辭、觀其表面,必被矇蔽。人會偽裝,會說謊,會做表面文章。你怎麼知道他說的是真話?你怎麼知道他做的事是真有效?所謂循名責實,便是授其職,責其功效——名與實績相對,言辭與行事相符。你給他什麼職位,就要看他做出了什麼績;他說了什麼話,就要看他做了什麼實事。對不上,就有問題。”

他以教育司、紡織司為例,將象的道理落到的部門上。

“張蒼掌教育司,便責其學子勤學、律法通達。教育司的效,不是張蒼說了算,是學子們考出來的、寫出來的。每月一次小考,每季一次大考,績擺在那裡,誰也糊弄不了。工師掌紡車織造,便責其進、料增產。紡車的效率有沒有提高?羊的產量有沒有增加?資料擺在那裡,一目瞭然。”

他頓了頓,語氣更加犀利。

“每日、每月核查實績,實績相符則留,不符則罰,弄虛作假則黜。此便是不是謀詭計,是考核辦法;不是,是明明白白。把標準定在那裡,把尺子放在那裡,誰達標誰留下,誰不達標誰走人。”

李斯繼續說,語氣從犀利轉向微妙。

“更要藏其好惡,不示於人——殿下不可輕易顯對某、某政的偏私。你喜歡一個人,他就會利用你的喜歡;你討厭一個人,他就會利用你的討厭。你的好惡一旦被人看穿,下面的人就會投你所好,而不是做實績。”

他引用了申不害的話。

“申不害言‘示天下無為’,並非真的無為,而是不輕易表心思,讓臣下只能以實績求賞,而非以諂取寵。你不知道我喜歡什麼,就只能老老實實做事;你知道我喜歡什麼,就會變著法子討好我。所以,君主的喜好,最好是秘。”

扶蘇心中一凜,筆尖在竹簡上頓了一下。這正是他所需。如今六部初立,吏還,他還能親自看著、親自管著,勉強管得過來。但日後六部擴大,百上千,他不可能每一個人都盯著、每一件事都過問。單憑信任遠遠不夠,信任會騙人,資料不會。唯有以考核,方能辨忠、明優劣,避免政令流於形式。

他提筆寫下“·循名責實·藏好惡·考實績”幾個字,將這馭臣之法牢牢記下。

待講完法與,李斯起,躬鄭重而言,首指法家最本的勢。法和是工,勢是握工的手。沒有手,再好的工也用不了。

“法為規矩,為手段,若無勢,則二者皆為空談。你的法再好,沒人聽你的,就是空文;你的,沒人怕你的,就是擺設。勢者,君權之威,位分之重,是殿下立足朝堂、推行新政的本。”

他目深遠,像是在回顧法家三百年的敗得失。

“商君變法能,因有秦孝公全權信任,賦予無上威勢。商鞅一個人,再厲害也變不了秦國。是秦孝公站在他後,滿朝文武才不敢反對。申不害治韓能行,因有韓昭侯獨掌權柄,震懾群臣。申不害的法令,沒有人敢不聽,因為不聽的人,韓昭侯不會放過。”

李斯話鋒一轉,首指扶蘇的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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