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離婚案件,被告竟是異地三年的丈夫》第1章 導語我做了十年離婚律師(1)

導語

我做了十年離婚律師,從無敗績。

一位顧客專門從深圳飛來北京,開出高價。

我翻開帶來的資料。

眼簾的是我丈夫詳細的資訊。

1.

我下意識紙張,抬眸,微笑著看,“請問孟士的訴求是什麼?”

孟知微放下手裡咖啡,似笑非笑地看我,“江燼淨出戶,孩子歸我。”

我輕微點頭,開啟錄音筆,放到桌子上,“我會問您幾個問題,麻煩您如實回答”

聞言,孟知微輕嗯一聲。

我默默掐了下大,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語氣漠然:“第一個問題,請問您和您先生是什麼時候認識的?”

孟知微雲淡風輕:“七年前,我爸醉酒將我媽捅死了,他是案子的主審法。”

“我爸被判死刑後,他資助我完學業,又幫我找了份工作,一來一回相中,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五年前,我們領了證,如今孩子三歲。”

所有時間節點在我這兒都能對上。

江燼七年前確實參與了家暴案,那時他還和我吐槽過被告,說他不配做丈夫更不配做父親。

案子結束後,他和我提了要資助位大學生。

我沒有多想,後來他也沒提過。

五年前,他出差了一個月,說上面派他去外地學習。

他還因為錯過我和他的結婚紀念日而自責,當天買了鮮花首飾賠罪。

沒想到是去和別的人度月去了。

我和他徹底異地是三年前。

第一年,他一月一回,每次回來總是大包小包,一直粘著我。

第二年,他半年一回,下廚做了一桌子我吃的飯菜,陪我吃完,就走了。

第三年,他一年一回,回家坐一下,便連夜開車離開。

孟知微的一句樓律師,將我的思緒拉了回來。

我輕咳一聲,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正常些,“第二個問題,為什麼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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