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問路在何方》第10章 婚姻之約(2)

作者:Vicky71114·1個月前

楊承哲起還禮:“楊承哲,見過林姑娘。”

兩人目有一瞬的匯。林婉清很快垂下眼,睫很長,在眼瞼下投出淺淺的影。退到母親邊坐下,雙手疊放在膝上,背得筆首,但肩膀微微收,是一種習慣的、自我保護的姿態。

堂屋裡忽然靜下來。能聽見外面街上傳來的賣聲,是賣麻糖的,聲音拖得老長。

楊宗濂咳了一聲,開始說些閒話。問林家弟弟的學業,問家裡可有什麼難。林夫人一一答了,聲音依然很輕,很穩。林婉清始終沒說話,只是坐著,偶爾抬眼看看母親,又垂下。

坐了約莫一炷香時間,楊承哲和族叔起告辭。林夫人送到門口,林婉清跟在後面,在門檻又福了福。

走出文星街,楊宗濂問:“如何?”

楊承哲想了想,道:“很靜。”

“靜?”

“嗯。話不多,很穩。”他頓了頓,“家裡境況,看來確實不好。”

楊宗濂嘆口氣:“林舉人去後,家裡沒了進項,就靠幾畝薄田和夫人做些針線。婉清這姑娘,聽說紅極好,也識文斷字,只是子太靜,這些年提親的不都……不太願意。這次若不是母親堅持,怕是也不會見你。”

楊承哲沒說話。他想起那雙安靜的眼睛,想起端坐時首的背,想起那微微收的肩膀。那是一個習慣了沉默、習慣了承的姿態。

臘月二十,婚事定了。納采、問名、納吉,一切從簡。聘禮是楊承哲母親攢了多年的一對金鐲子,二十兩銀子,幾匹布。林家回的禮是一方端硯,是林舉人生前用過的,還有林婉清親手繡的一對枕套,鴛鴦戲水,針腳細

婚期定在臘月二十八。日子趕,因為過了年就是正月,不宜婚嫁。也因為——楊承哲覺得——母親怕夜長夢多,怕他反悔。

臘月二十七,楊承哲獨自去了湘江邊。

著,鉛灰的雲低低著江面。水是渾黃的,流得很慢,岸邊結著薄冰。灘塗上空無一人,蘆葦全枯了,在風裡瑟瑟地響。遠有艘小漁船,漁人在艙裡,一,像尊泥塑。

他找了個背風的石頭坐下,看著江水。

明天就要親了。娶一個只見了一面的姑娘,開始一段完全陌生的人生。這一切發生得太快,快得他來不及細想,就己被推著往前走。

他想起陳文淵。三個月前收到他一封信,是從日本寄來的,寥寥數語,說“一切尚好,讀書譯書,以待將來”。信裡沒提變法,沒提流,但字裡行間,有種抑的平靜。他知道,陳文淵心裡那團火沒滅,只是在異國他鄉,換了一種燃燒的方式。

如果陳文淵在,會說什麼?大概會笑他“終於還是要家了”,然後說“了家也好,有個後方,更能安心做大事”。

可什麼才是“大事”?繼續讀書?等那個虛無縹緲的“非常之人”?還是像康梁那樣,流亡海外,以筆為槍?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明天起,他就不再是一個人。他有了妻子,將來可能會有孩子。他肩上的擔子,重了。

風大了,捲起江邊的沙土,打在臉上,生疼。他站起,往回走。路過城門口,看見新的告示,是巡衙門的,說“德人踞膠澳,朝廷正力與涉,紳民當各安生業,勿得輕信謠言,自擾治安”。

膠澳就是膠州灣。涉?怎麼涉?像對日本那樣,割地賠款?

他加快腳步,像是要逃離那刺眼的文字。

臘月二十八,婚禮簡單得近乎潦草。

沒有花轎,沒有吹打,林婉清是坐一頂青布小轎來的,只跟著一個陪嫁丫鬟,一個抬著兩隻箱子的腳伕。楊家的院子掃得乾淨,門上了紅紙,但除了本家幾個親戚,沒請什麼客人。王闓運沒來,讓人送來一副對聯:“詩書敦夙好,琴瑟諧新聲。”

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對拜。楊承哲穿著半新的青長袍,林婉清穿著大紅嫁,但料子普通,繡花也簡單。蓋頭掀開時,燭下,的臉很白,點了胭脂,紅得有些不自然。抬眼看他一眼,又很快垂下,睫

喜宴只有兩桌,菜是母親和周嬸張羅的,有魚有,但不算盛。親戚們說著吉祥話,但聲音都不高,笑也顯得有些勉強。大家都清楚,楊家如今的景,這場婚事,多有些“將就”的意味。

穿沿

便

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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