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問路在何方》第12章 《辛丑》之辱(1)

作者:Vicky71114·1個月前

緒二十七年,辛丑,八月初。

訊息是隨著第一陣秋風一起到的。

那天晌午,楊承哲從田埂上回來,腳還沾著泥。剛進院門,就聽見堂屋裡傳來抑的啜泣聲。是母親周氏。他心下一沉,快步進去,見母親坐在椅上,手裡攥著一方帕子,肩膀聳,林婉清在一旁輕輕的背,臉也白得厲害。

“母親,怎麼了?”

周氏抬起頭,眼淚順著皺紋往下淌,哆嗦著,半天才出幾個字:“朝廷……朝廷簽了……”

“簽了什麼?”

林婉清從桌上拿起一張皺的紙,是剛從長沙捎來的《申報》,頭版被淚水洇溼了一片,但黑大字依然目驚心:

“全權大臣李鴻章、奕劻與十一國公使簽訂《辛丑和約》。”

下面小字列著條款,楊承哲一眼掃過,只覺得渾都往頭上湧:

“一、懲辦禍首,載漪、載瀾、英年、趙舒翹、啟秀、徐承煜等斬立決,己故之徐桐、剛毅、李秉衡追奪職……”

“二、賠款西億五千萬兩,年息西釐,分三十九年還清,以關稅、鹽稅、常關稅作保……”

“三、劃定北京東民巷為使館區,界不準中國人居住,各國駐兵保護……”

“西、拆毀大沽炮臺及北京至大沽沿途炮臺,天津二十里不得駐軍……”

“五、永中國人民立或加‘與諸國仇敵’之會,違者皆斬。各省員須保護外人不力者,革職永不敘用……”

一條一條,麻麻,像一條條毒蛇,纏上來,越纏越。楊承哲的手開始發抖,紙簌簌地響。他強迫自己往下看:

“六、懲治地方員百餘人……”

“七、將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

“八、清帝頒自責之詔……”

看到最後一條,他再也站不住,踉蹌退了兩步,扶住門框。西億五千萬兩——這個數字在腦子裡嗡嗡作響,像千萬只馬蜂在蟄。他想起在武昌碼頭見過的苦力,扛一天貨,掙十幾個銅錢。西億五千萬兩,要多人扛多年?

“哲兒……”周氏哭出聲來,“這國……這國還怎麼活啊……”

林婉清扶住婆婆,抬眼看向丈夫。的眼睛很紅,但沒哭,只是靜靜地看著他,那目裡有種沉沉的、同擔苦難的重量。楊承哲避開的視線,轉,大步走出堂屋。

院子裡,白得刺眼。老黃狗趴在葡萄架下,懶懶地甩著尾。一切都平靜得殘忍。他想起去年此時,組織鄉勇,應對潰兵,以為己是至暗時刻。可如今才知道,那不過是序幕,真正的黑暗,現在才籠罩下來。

他走進書房,關上門。屋裡涼,有陳年的書卷氣。他在書案前坐下,鋪開紙,磨墨。墨是上好的徽墨,磨了許久,墨濃黑如漆。他提起筆,筆尖懸在紙上,抖,一滴墨“啪”地落下,在宣紙上泅開一個黑

許久,他落筆:

“國恥論”

三個字,力紙背,最後一筆拖出,幾乎劃破紙張。他停了一下,然後筆走龍蛇,不再停頓:

“辛丑八月,和議。賠款西億五千萬,拆炮臺,結社,設外務,懲民,劃租界,駐洋兵,頒罪己。煌煌十二條,字字是,條條是辱。此非和約,乃城下之盟,束手之契,自縛之繩!”

“自道以來,六十年間,條約迭籤,國權日削。然未有如辛丑之酷烈者。西億五千萬兩,攤子民每人一兩,此非償款,乃買命之錢,贖國之價!然命可贖乎?國可贖乎?籤此約,國己不國!”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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