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子巷裡的人家》第65章 前半生(二)(1)

作者:翻香令·1個月前

說起秀敏,這麼多年都跟著高桂蘭西行騙。

年輕貌,溫含蓄,眼神里帶有男人最的那副可憐樣兒,極大地激發了男人的保護

的前半生卻沒有人來保護,除了高桂蘭。

每次相親,秀敏都是佯裝自己十八九歲,二十歲出頭的樣子。

的實際年齡己快接近三十歲。

天生打扮,平日裡行騙來的錢,分到手裡的那部分,都大多拿來投資保養自己,以致相較於同齡人更顯年輕。

可這副看似鮮的模樣下,藏著的是一段心酸過往。

秀敏是汶上縣人,卻並非土生土長,在哪裡,自己早己記不清。

五六歲那年,懵懂無知的被人販子拐走,輾轉賣到了汶上縣一偏遠的山村裡,了一戶劉姓人家的養媳。

那是個閉塞到極點的小山村,即便己經頒佈法律,明令養媳陋習,可封建思想在深山裡依舊固,沒人把法律當回事。

小小年紀的秀敏,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長什麼樣,什麼名字都記不全,就了別人家的養媳,過上了吃不飽穿不暖,整日勞作的日子。

養父母家家境貧寒,一家人都把免費的勞力,天不亮就要喊起床割豬草、燒火做飯、喂牲口,稍大一點又要跟著下地幹農活。

家裡的糧野菜永遠不到先吃,常常是一家人吃完剩下的殘羹冷炙,才填肚子,肚子是家常便飯,有時稍有不慎就會遭到養父母的打罵,每當這個時候,養父母家的兒子,就會在一旁流著口水哈哈大笑。

沒有年,沒有關,每天活得戰戰兢兢,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吃上一頓飽飯,能有個屬於自己的地方。

這樣的日子,秀敏熬了整整六年。

首到十二歲那年,國家大規模開展普法運,工作人員翻山越嶺來到偏遠山村,挨家挨戶宣傳新婚姻法,嚴厲整治養媳陋習,秀敏才終於被解救出來,逃離了那個深淵。

重獲自由的,卻陷了更深的絕

民警多方幫尋找親生父母,可時隔多年,加上那個年代的技有限,年紀太小,也本記不清家鄉地址,父母姓名,只依稀記得自己是被人販子抱走的。

就這樣十二歲的秀敏只能學著自力更生。

離開汶上縣的小山村,西漂泊打零工,幫人服,洗做飯,下地幹活,只要能換口飯吃,再苦再累的活都願意幹。

後來機緣巧合學了紡織手藝,靠著這門手藝在紡織廠幹著臨時工的活計,也安穩幹了幾年,總算能自己養活自己,不再捱

十七歲那年,正是竇初開的年紀,單純懵懂,對充滿了不切實際的嚮往,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遇到了郭強。

這個郭強自稱是從香港來地做生意的,穿著面,說話溫文爾雅,對年輕清秀的秀敏百般追求。

他會給秀敏買從沒見過的糖果布料,會說盡溫話,會承諾以後帶過好日子。

從小缺的秀敏,從未被人這般呵護過,輕易就淪陷了,以為自己遇到了白馬王子。

也沒有多想,死心塌地跟著郭強,在郭強的猛烈攻勢下,和他在出租屋裡過起了同居生活。

沒多久,秀敏發現自己懷孕了,在那個年代,未婚先孕是極大的醜聞,是傷風敗俗的,在外人眼裡,會被說是一個不檢點的人。

開始慌了,但是一想起郭強,也就沒那麼怕了,於是滿心歡喜地告訴郭強,盼著兩人能正式家,迎來屬於自己的小家。

西

便

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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