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鴻遠宣判後的第三天,林念請了半天假,一個人去了墓地。
秋末的風己經很涼了,吹在臉上像薄薄的刀片。墓園在城郊的一座小山上,松柏常青,石板路兩側長著矮矮的冬青。沿著臺階一級一級往上走,手裡抱著兩束花——一束白的百合,一束黃的花。百合是給陳宇的,花是給陳宇媽媽的。
陳宇的墓碑在墓園深,靠近圍牆。林念蹲下來,把百合花靠在墓碑上。碑上的照片裡,陳宇笑得很,眼睛彎彎的,像是看到了什麼開心的事。看著那張照片,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它的時候——在陳婷家的客廳裡,茶几上擺著這個相框。那時還不認識陳宇,只知道他死了,死之前說了“夠了”。
現在認識他了。不是真的認識,是隔著時間、隔著證據、隔著那些日記和錄音認識了他。知道他喜歡吃什麼,知道他加班的那些夜晚在想什麼,知道他在最後的日子裡有多絕。也知道他有一個姐姐,有一個媽媽,有一隻貓——貓的名字不知道,但希那隻貓一首活著。
“陳宇,周鴻遠判了。”的聲音很輕,像是怕吵醒他,“十二年。他上訴了,但沒用。證據足,他跑不掉。你聽到了嗎?”風吹過來,松柏沙沙地響。等了一會兒,沒有回答。不需要回答。
又走到陳宇媽媽的墓碑前。墓碑是新的,黑的大理石,上面刻著老人的名字和生卒年月。陳婷選了這張照片——老人笑得很慈祥,眼睛彎彎的。林念蹲下來,把花放在碑前,用手把花瓣理了理。
“阿姨,您看,我做到了。陳宇的事,查到底了。周鴻遠判了,十二年。您在天上能看到嗎?”
風停了。松柏不響了,整個世界安靜得像一幅畫。
“您的日記我留著。裡面寫了很多關於陳宇的事,還有很多關於我的事。您說我有,我看到您寫的了。我會好好活著的。”林念站起來,拍了拍子上的灰,看著墓碑上老人的照片。笑了一下,不知道老人能不能看到,但笑著的。
2
從墓園回來,林念首接去了花店。陳婷正在剪花枝,看到林念手裡拿著兩束花的包裝紙——花留下了,包裝紙帶回來了。
“你去看媽媽和陳宇了?”陳婷放下剪刀。
“嗯。”
陳婷沉默了片刻。“他們高興嗎?”
林念想了想。“高興。”
陳婷沒有再問,繼續剪花枝。剪刀很鋒利,剪斷花的聲音很清脆,一聲一聲的,像是某種計時。林念坐在角落的椅子上,看著陳婷把花枝一枝一枝地進花瓶裡,白玫瑰,桔梗,幾枝尤加利葉。好看。
想起第一次來花店的那天——花還沒開,花架上空的。現在花架上擺滿了花,各種,各種形狀,整個店裡都是花香。陳婷從那個不敢公開弟弟的人,變了一個開花店的人。變了,也變了,大家都變了。
“陳婷姐,你以後就守著這個花店了嗎?”
“嗯。哪兒也不去了。”陳婷把花瓶放在窗臺上,照在花瓣上,折出細碎的,“媽媽沒去過的地方,我替去。媽媽沒看過的花,我替看。”
林念看著,窗臺的落在側臉上,的廓很和。“你媽媽會高興的。”
“我知道。”
3
方律師打來電話的時候,林念正在吃晚飯。
“劉志遠的判決下來了。”方律師的聲音有些疲憊,但語氣是輕鬆的,“三年。他沒上訴。”
三年。林念想起張偉的緩刑,想起顧深寒的七年,想起周鴻遠的十二年。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代價。劉志遠選了幫兇的路,又選了翻供的路,他付出的代價比張偉重,比顧深寒輕。但都是自己選的。
“他有沒有說什麼?”林念問。
“沒有。他的律師說,他聽到判決的時候,很平靜。只說了一句話——‘我不想再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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